加入日期: | 202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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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號)、《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號)的相關規定,現對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服務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業務范圍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 |
關鍵詞: | 銀行 |
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的相關規定,現對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服務相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業務范圍
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以下簡稱“《函證通知》”)、《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以下簡稱“《操作指引》”)要求,函證事項包括:銀行存款、銀行借款、注銷賬戶、委托貸款、擔保、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貼現、商業匯票托收、信用證、外匯買賣合約、證券或其他產權文件托管、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歸集以及其他(含貴金屬、外匯期權、外幣利率互換、人民幣利率互換、人民幣貨幣掉期和外匯貨幣掉期)對公業務。
二、函證受理
?。ㄒ唬┪倚袉挝豢蛻粑械陌l函機構可向我行申請辦理“銀行詢證函”業務,不受理被審計單位直接提交的銀行詢證函。
?。ǘ┰冏C同一客戶涉及不同“函證基準日”的函證,須分別填寫。
?。ㄈ┘堎|來函應加蓋被審計單位繳費賬戶的銀行預留印鑒,并加蓋騎縫章;對于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須將該項目或欄位用斜線劃掉;對于符合受理要求的紙質來函,我行將按照來函地址郵寄或現場交付加蓋集中受理機構或開戶網點“業務專用章”的回函文件,且不退回函證原件,請自行留檔備查。
?。ㄋ模┪倚袪I業網點不再受理屬于集中受理范疇的詢證函。
?。ㄎ澹┘惺芾?。
1.我行可集中受理通過銀行函證服務平臺、企業網銀和紙質郵寄三種渠道發起的,函證基準日為2018年11月30日(含)以后至T-2日(T為函證受理日期)之間的審計類銀行詢證函,并根據來函渠道發送回函。集中受理機構不受理現場跟函方式。
2.集中受理的詢證函須采用《銀行詢證函(格式二)》,查詢范圍為該扣費賬戶所歸屬客戶在我行全行范圍內歷史業務數據?!躲y行詢證函(格式二)》所列項目不可修改(如增加字段或刪除字段)。
?。╅_戶網點受理。
1.開戶網點受理發函機構通過郵寄或跟函的銀行詢證函,現場提交的須提供經辦人員身份證件及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2.開戶網點受理的詢證函須采用《銀行詢證函(格式一)》,查詢范圍為2018年11月30日(不含)以前該客戶在該網點的歷史業務數據。
3.驗資業務詢證函、被詢證客戶在我行賬戶已銷戶等無法出具有效銀行預留印鑒的情況,以及被詢證客戶在我行沒有可供使用的繳費賬戶的詢證函業務,發函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被詢證單位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具體情況說明,前往開戶網點辦理銀行詢證函業務。
4.發函機構對集中受理的詢證函回函數據有疑問的,應咨詢相應的開戶網點并作進一步處理。
?。ㄆ撸⿲τ谖礉M足《函證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銀行詢證函受理要求的紙質來函,自我行聯系發函機構起5個工作日內未補充相關材料的,或未按《操作指引》要求協助客戶繳納服務費用的,或存在其他我行無法受理的情形(如我行無法核實被詢證單位簽章等情形),經與發函機構溝通后,我行將對來函予以退還。
三、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ㄒ唬┘惺芾頇C構及聯系方式***
?。ǘ╅_戶網點及聯系方式***
我行各網點的聯系方式***
四、收費標準
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按照我行門戶網站公示的“中國農業銀行服務收費價格目錄”相關標準進行收費。
五、業務服務與投訴
如遇函證業務收費或其他服務問題,請致電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5599或向受理機構工作人員咨詢或反饋。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特此公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