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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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揚州市 |
內 容: | 區各相關部門(單位): 經研究,現決定開展****年度區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通過對****年度區級財政支出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自評價,以了解、檢驗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績效目標,項目資金使用是否有效。同時,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 |
區各相關部門(單位):
經研究,現決定開展2017年度區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通過對2017年度區級財政支出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自評價,以了解、檢驗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績效目標,項目資金使用是否有效。同時,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水平。
二、評價原則
(一)科學規范原則。評價應注重財政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采用定量與定性分析
相結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開原則。評價應當客觀、公正,資料真實、完整,依法公開并接受監督。
(三)績效相關原則。評價應當針對項目具體預算執行及其產出績效進行。評價結果應清晰反映支出和產出績效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
三、評價范圍
2017年度安排的所有區級政府專項,區財政重點評價項目見《廣陵區2017年度績效評價項目表》(附件一)。
四、評價組織
根據“誰撥款,誰管理”、“誰用款,誰評價,誰對支出效果負責”的原則,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為自評價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方案擬定、指標設計、數據采集以及報告撰寫等各項評價工作具體事務;區財政局負責自評價工作的協調、督促、指導、檢查和考核,委托有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既定重點評價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采集的自評價數據進行復核確認,并根據需要,抽取部分自評價項目,聘請專家進行再評價。
五、評價實施
(一)前期準備階段(10月10日-10月20日)
1、成立機構。為加強對自評價工作的組織,各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應成立自評價工作小組,明確自評價工作聯絡人員。
2、制定方案。自評價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評價的目的、
依據、組織分工、實施步驟以及相關要求等。
3、設計指標。各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應當設計重點突出、簡捷明了、可操作性強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指標體系,并商財政部門確定。
(二)采集數據階段(10月21日-10月31日)
1、采集數據。各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應采取勘察、詢查、核算等方式,采集自評價項目有關數據,并對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
2、復核數據。委托有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既定重點評價項目各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采集的數據進行復核,并出具確認報告。
(三)撰寫報告階段(11月1日-11月15日)
1、撰寫自評價報告。各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對自評價項目的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形成評價結論,并按照規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附件二),撰寫績效評價報告。
2、聘請專家再評價。11月10日前,財政部門對自評價報告進行復核,并根據需要,抽取部分自評價項目,聘請專家,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效果進行再評價。
3、評價結果運用。11月15日前,財政部門根據復核和專家評審意見,提出改進和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措施,反饋給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并督促其予以整改、落實。對績效自評價工作的開展情況及其結果適時向政府報告。
六、評價要求
1、各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績效管理規定,遵循績效管理原則和工作程序,如實采集相關數據,對照預期設定的績效目標和指標進行打分,認真撰寫自評價報告,科學地開展自評價工作,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
2、自評價報告將試點在江蘇省統一平臺上公開。
附件:1、廣陵區2017年度重點績效評價項目表
2、2017年度區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價報告(參考提綱)
3、2017年度區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價組織工作考核表
2018年9月30日
附件一:
廣陵區2017年度重點績效評價項目表
序號 |
責任單位 |
項目名稱 |
1 |
衛計委 |
2017年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資金 |
2 |
科技局 |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 |
3 |
水利局 |
省級大運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資金 |
4 |
農委 |
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 |
5 |
交通局 |
農村公路養護補助經費 |
6 |
民政局 |
福彩公益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