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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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16 |
招標業主: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首都機場外來物損傷航空器殘留物鑒定和分析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正文詳見圖片 一、項目概述 首都機場外來物(FOD)損傷航空器萬架次率長期以來均高于行業平局值,防控形勢較為嚴峻。外來物防治是首都機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通過損傷殘留物的提取和鑒定分析航空器損傷原因對于從根源上緩解外來物損傷航空器風險具 |
關鍵詞: | 機場 |
首都機場外來物損傷航空器殘留物鑒定和分析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正文詳見圖片
一、項目概述
首都機場外來物(FOD)損傷航空器萬架次率長期以來均高于行業平局值,防控形勢較為嚴峻。外來物防治是首都機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通過損傷殘留物的提取和鑒定分析航空器損傷原因對于從根源上緩解外來物損傷航空器風險具有重大意義。
為了貫徹落實公司高質量發展要求,持續加快“平安機場”建設,飛行區管理部計劃開展外來物損傷航空器事件的溯源研究工作,為外來物源頭治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工程范圍、內容及要求
1、服務范圍
首都機場外來物損傷航空器殘留物鑒定和典型外來物樣本成分分析。
2、主要服務內容
殘留物樣本和典型外來物樣本鑒定分析
3、服務要求(*號條款為必響應條款)
*(1)服務內容要求及標準
1.1 外來物損傷航空器殘留物或典型外來物等樣品進行成分鑒定分析
1.1.1 對采購方提取的外來物損傷航空器殘留物和收集的典型外來物進行成分鑒定分析,應于采購方送檢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工作,并出具鑒定報告;
1.1.2 鑒定報告應至少包括樣品的微觀攝影、物質種類、成分構成、可能來源等內容,并對是否可能構成外來物損傷航空器給出建議。
1.2 技能培訓
1.2.1 對首都機場外來物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提升技能培訓(理論以及實操),培訓內容及時間由比選方確定。
1.3 設備設施
1.3.1 合同有效期內,參選方應提供開展殘留物提取的所必須的相關物料和工具。
1.4 設備清單
分類 | 名稱 |
工具 | 鑷子 |
透明自封袋 | |
滴管 | |
設備及物料存儲工具箱 | |
標簽紙 |
*(2)人員要求
2.1 參選方指派到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具備專業服務能力。
2.2 參選方應配合并通過比選方安全準入等培訓,保證其符合比選方的安全準入要求;
2.3 參選方指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需要遵守采購方防疫的相關要求。
4、合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
(*號條款如一條不滿足,則視為參評文件無效)
三、控制價
本項目含稅攔標價為¥150000元/年(大寫:壹拾伍萬元整),計劃共招三年,三年含稅攔標價為¥450000元/年(大寫:肆拾伍萬元整),應答報價高于對應攔標價的應答文件視為無效。
四、企業及人員資質要求
2.1 應答服務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2.2 應答服務商應自2019年1月1日(以項目結算日期為準)起至今獨自完成過至少2個15萬元(含)以上的外來物損傷航空器鑒定相關項目業績項目。(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頁,項目范圍和內容,合同時間,雙方簽字或蓋章頁。)
2.3 應答服務商應為本項目設立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須具備本科(含)以上學歷;
2.4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稅款所屬時間為2021年5月~2022年6月期間任意連續三個月的完稅證明(須加蓋應答服務商公章,如在其中某月無經營業務則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5 對進入首都機場股份公司黑名單目錄、不誠信供應商目錄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標項目中選后,由于成交方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的供應商,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承諾書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2.6 成交應答服務商必須直接與采購人簽訂雙方經濟合同(承諾書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2.7 采購人在任何時候發現應答人提交的應答文件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其應答人資格將被取消。(承諾書加蓋參選人單位公章)
2.7.1 提供虛假的資料;
2.7.2 未對比選文件作出逐條實質性響應及在實質性響應方面失實;
2.7.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應答人要求的;
2.7.4 應答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參與比選。
五、聯系方式
比選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報名時間: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
聯系人:陳曦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請將所報項目名稱、公司全稱、營業執照電子件形式以及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