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鹿城區新國光地下廣場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選取中介服務的公告 |
公告號:20220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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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溫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現將鹿城區新國光地下廣場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標代理選取中介服務公告如下: |
一、業主單位:溫州市鹿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服務中心 |
二、項目名稱:鹿城區新國光地下廣場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標代理 |
三、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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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介服務內容:鹿城區新國光地下廣場改造提升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代理等工作。1、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有關招標管理規定辦理招標文件的報審、在規定的媒介上發布招標信息、出售招標文件或向潛在投標人發送投標邀請、組織進行開標前澄清、答疑、招標文件修改等有關工作、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與甲方協商組建評標委員會及確定評標辦法、組織并主持召開開標儀式、組織評標委員會評標及向投標人詢標,進行技術商務澄清、根據評委會意見編制并形成評標報告、據法規規定和有關部門及甲方的意見確定中標后,向中標方發中標通知,負責相關備案等。 2、補充條款: 2.1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招標公告費用、資格預審會務費(如有)、評標會務費、本地評標專家的勞務費、中標公示費等,由受托人承擔; 若本工程邀請外地評標專家,則相關的評標專家勞務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的按實補差價由委托人承擔; 2.2因受托人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而導致招標失敗的,由受托人承擔招標費用; 2.3如受托人在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的情況下,非受托人原因中止招標或招標失敗的,則按本次中標金額下浮40%向委托人計取。3、代理單位需能解決疫情期間交通等相關問題。4、未盡事宜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
六、報名要求:同時具備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各中介機構在業主的最高限價內公開競價,最高限價為46000元,服務時限30個工作日。) |
七、合同付款條款(方式):完成施工招標代理服務工作并收到相關成果報告后60日內一次性付清。 |
八、報價方式:溫州市鹿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服務中心采用一次平均競價方式,其中信用分占比15%(具體競價規則請看競價需知)。 |
九、中介機構通過溫州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平臺(https://zjzx2.wzae.gov.cn:8001/)“我要競價”模塊進行網上報價。 |
十、報價時間:2022年04月02日09時開始報價,2022年04月02日12時報價截止。 |
十一、平臺咨詢電話:0577-55889817; 平臺投訴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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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實施公開選取時間和地點:在null組織公開選取。逾期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
十、平臺咨詢電話:0577-55889817 平臺投訴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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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公告未盡事項,以業主單位解釋為準。 |
溫州市鹿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服務中心 |
2022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