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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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重慶市 |
內 容: | 公告序號 ***** 地塊名稱 高新區西永組團L分區L**-*-*/**、L**-*-*/**地塊 地塊位置 高新區西永組團L分區 地塊面積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二類居住用地 出讓年限 **年 建筑密度(S) ≤**% 綠地率(GAR) ≥**% 總計容建筑面積(平方米) ≤******.* |
公告序號 21141 地塊名稱 高新區西永組團L分區L37-1-1/06、L37-1-2/06地塊 地塊位置 高新區西永組團L分區 地塊面積 74595平方米 土地用途 二類居住用地 出讓年限 50年 建筑密度(S) ≤35% 綠地率(GAR) ≥30% 總計容建筑面積(平方米) ≤111892.5 是否有底價 無底價 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 2021-12-10 18:00 出讓方式 視報名人數而定 報價方式 按總價 審核方式 資格前審 競買保證金 19649 萬元 起始價 98242萬元 依法依規需要說明宗地的其他情況 申請人、競得人或受讓人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我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實施項目開發建設。 1. 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 2.申請人、競得人或受讓人應對本宗地規劃條件及附圖的相關內容進行研究,實施開發建設應嚴格遵守規劃指標要求。 3.申請人、競得人或受讓人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蚱渌嚓P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申請人或競得人或受讓人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申請人、競得人或受讓人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組織的購地資金來源審查。申請人、競得人或受讓人應提交購地資金來源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結論中應明確說明上述事項和內容。 4.對于經審查購地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讓人將依據本競買須知相關規定或出讓合同約定,分別采取取消參與競買資格、取消競得資格、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已出讓土地等措施,并結合實際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視違約情節嚴重程度決定競買保證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還。 5. 該宗地應修建裝配式建筑,L37-1-1/06、L37-1-2/06地塊裝配式建筑的實施面積不低于該宗地總計容建筑面積的50%,其中計容建筑面積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單體可不采用裝配式建筑,具體由高新區建設局負責監管。 6.該宗地需按重慶市《智慧小區評價標準》BJ50/T-279-2018打造一星級及以上智慧小區,具體由高新區建設局負責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