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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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5 |
地 區: | 鄭州市 |
內 容: | 0038481129 |
鄭州局集團公司質量技術監督所“2022年自動軌道衡設備業務外包(配件、技術服務【維修/調試】)”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JS2021-30)
一、招標條件
現就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質量技術監督所“2022年自動軌道衡設備業務外包(配件、技術服務【維修/調試】)”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采購資金已落實,具備招標條件。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
4.2招標文件獲?。和ㄟ^國鐵采購平臺電子招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獲取有效期為2021年11月27日起至12月02日止,每日上午09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
4.3 請投標人及時在國鐵采購平臺完成企業用戶注冊并通過網上報名;逾期未完成注冊并通過審核的按國鐵集團關于運用國鐵采購平臺的相關規定承擔相應后果。
4.4未在規定時間內獲取招標文件者,投標無效,《投標文件》投標的有效標段應以《報名登記表》登記的標段為準,《報名登記表》未登記的其他標段不予接收;未通過“國鐵采購平臺”電子招標系統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無效。
5.2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項目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地點公開開標。請投標人代表按時出席開標儀式。
7.1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后,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參與投標的,應在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3日前書面告知招標機構,并說明不能投標的原因,否則招標人將按照國鐵集團物資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7.2參加鐵路物資活動的物資供應商必須遵守《中國鐵路總公司物資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鐵總物資[2018]171號)文件規定,接受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原中國鐵路總公司)信用評價管理。
7.3中標(成交)供應商應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8號)要求,在簽訂合同時,同時提供書面“企業規模類型的聲明”,聲明本企業的企業規模類型。未提供聲明的視為未按《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履行主動告知義務,須承擔相應責任。
招標人:鄭州局集團公司質量技術監督所
技術聯系***
電話:***
報名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450015
地址:***
本公告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國鐵采購平臺(https://cg.95306.cn)上發布。
鄭州局集團公司質量技術監督所
日期:2021年11月27日
附件:1.投標報名登記表
2.招標物資明細表
五、投標文件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5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鄭州市二七區新甫南街20號(質量技術監督所院內辦公樓407室)。 六、開標時間和地點 七、其他說明 八、聯系方式***
二、招標內容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公告附件2《招標物資明細表》。
3.1投標人接受國鐵集團、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投標人或投標產品不存在國家、行業、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產品質量抽檢、信用評價等)限制投標的情況;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投標人應具備的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2《招標物資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