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①、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 日頒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第五條規定,對小、微企業予以價格評分適當優惠。若供應商為小型或微型企業者, 必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中小企業聲明函》,對報價給予8%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②、監獄企業、殘疾人企業均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應提供證明文件,殘疾人企業應提供聲明函,對報價給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③、企業分支機構參與投標,需提供總公司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企業聲明函》,分支機構提供的聲明函不參與價格折扣。 ④、凡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注冊的中小微企業,不分政府采購項目的資金性質(含財政性資金和單位自有資金)、不分合同金額,在取得政府采購中 標通知書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合同線上信用融資管理暫行辦法》(寧財規發【2019】8號)的通知辦理融資業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 (2)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函; (6)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 (7)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 (8)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注:(4)(5)(6)(7)條款投標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承諾函,若不提供承諾函,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采購文件資格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①開標時提供上述所有資格材料由專家進行審查。②供應商仔細閱讀本次招標項目資格設定條件,嚴格按照本次資格設定條件進行網上報名,代理機構不對資格進行初審:供應商因資格條件不符參與投標造成的損失代理機構與采購人概不負責。③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者分包。
時間: 2021-11-17 08:00:00 至 2021-11-24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中國政府采購網;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
方式:電子下載
售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