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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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地 區: | 江西省 |
內 容: | [***本級]***政府采購中心關于**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同辦公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項目編號:中心-SHC****-***)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同辦公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省公共**交易網)獲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時間)前提 |
關鍵詞: | 平臺 政府 |
宜春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同辦公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6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項目編號:中心-SHC2021-029
項目名稱:宜春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同辦公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36.5萬元整
采購需求: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萬元) |
技術要求 |
1 |
宜春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同辦公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 |
1 |
批 |
36.5萬元 |
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術參數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90日內完成所有硬件和軟件的安裝調試,并交付使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參加本次投標的單位必須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冊的供應商;并辦理江西省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單位。
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特別提醒:資格審查時供應商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單位只需提供電子營業執照或紙質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基本賬戶所在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③納稅證明材料:稅務部門出具的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繳納稅收的憑據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公司社保證明材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內頁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會保險費繳款專用收據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會保險費繳款清單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信息截圖 ,未提供的現場網上核查;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投標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⑦磋商保證金進賬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保證金繳納成功以系統識別為準,請各供應商轉賬后到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用CA鎖核對保證金有效情況);
⑧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原件。
三、獲取磋商文件
時間:2021年 7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
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方式:網上自行下載
售價:0元
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8月6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宜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3室(宜陽大廈中座三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磋商保證金: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前必須向宜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納磋商保證金:人民幣陸仟元整。采用供應商備案賬戶轉帳,不接受個人匯款。系統內可自動獲取開戶行及賬號(轉賬單需注明投標項目編號)。
七、對本次磋商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宜春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3.監管部門:宜春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電話***
地址:***
八、供應商對本次磋商活動事項提出質疑的,均應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與宜春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聯系。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質疑函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且提交質疑函同時還須提供供應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代理人提出質疑的,還應當提交供應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質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質疑函的,質疑將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