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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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 | 山東國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山東省 |
內 容: | 政府采購項目需求方案 采購單位:***彌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 項目名稱:****年度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彌河國家濕地公園濕地保護與恢復項目 編制時間:****年*月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年度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 |
關鍵詞: | 林業 公園 |
政府采購項目需求方案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2021年度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山東青州彌河國家濕地公園濕地保護與恢復項目,本項目位于山東青州彌河國家濕地公園。
項目預算:335.343629萬元。
資金來源:中央財政資金332.00萬元+預算金額3.343629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 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
施工內容:圖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
(1)綠化工程:濕地碼頭1、巡護木步道、濕地恢復區等植物配植。
(2)土建工程:巡護碼頭1、巡護碼頭2、巡護木步道、杉木樁駁岸、安全護欄、廊架、木屋屋面、內水系部分清淤、歇鳥臺、標識牌等
項目算金額:335.343629萬元。
2. 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
完成對山東青州彌河國家濕地公園濕地保護與恢復。
3. 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執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達到采購人和項目審批主管部門的相關審批要求。
4. 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國家有關的規范,規程和標準要求施工,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合格工程。
5. 滿足采購政策要求(預留份額、評審加分、價格扣除、優先采購、強制采購等):財庫[2020]46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4】68 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魯財庫〔2019〕39 號轉發《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財政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
6. 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該項目工期為:滿足采購人要求。該項目建設地點:山
東青州彌河國家濕地公園
7. 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工程施工規范標準要求。
8. 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滿足國家及行業現行規定。
9. 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養護期2年。
三、論證意見:無
四、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為3天,自2021年6月 1 日起至2021年6月 3 日止。
五、意見及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1年6月 4 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 5 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 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 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五、項目聯系方式
1. 采購單位:青州市彌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服務中心
聯系人:范主任 電話:***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國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夏女士 電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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