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備和材料質量總體要求:所供相關設備和材料必須貨真價實,符合環保節能要求,假冒偽劣產品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所供設備和材料的各項手續、文件必須真實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項技術參數、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管理部門和行業的規定和標準,滿足文件全部要求。
(二)質量保證期:滿足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監制《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相關要求,缺陷責任期為貳年(竣工驗收之日起)。
(三)屬于國家規定“三包”范圍的,其產品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三包”規定。
(四)成交供應商質量保證期承諾優于國家“三包”規定的,按成交供應商實際承諾執行。
(五)在保修期內,所有設備和施工質量缺陷的維護及維修(非人為損壞)均為免費。
(六)在保修期內,所有設備維護和施工質量缺陷維修均為現場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均不再收取。
(七)符合國家行業和重慶市現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管理規范要求,工程質量等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