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1 |
---|---|
截止日期: | 2020.03.12 |
招標代理: | 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遼寧省 |
內 容: | ************受中國人民**軍聯勤保障部隊**康復療養中心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中國人民**軍聯勤保障部隊**康復療養中心信息系統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中國人民**軍聯勤保障部隊**康復療養中心信息系統設備 |
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大連康復療養中心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大連康復療養中心信息系統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大連康復療養中心信息系統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LXZB20-056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大連康復療養中心
采購單位地址:***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
代理機構地址:***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1、采購內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大連康復療養中心采購信息系統設備,詳見項目需求和技術要求。(1)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單位須提供非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境外的產品),否則視為無效投標文件。(2)本項目不能只對個別品目進行投標,否則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而被拒絕。2、項目地點: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大連康復療養中心指定地點。3、供貨與安裝期: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內。
二、對供應商資格要求(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3、具有本次采購貨物的供貨與安裝能力;
三、磋商和響應文件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20.75 萬元(人民幣)
談判時間:2020年03月12日 13:30
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20年03月02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06日 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獲取磋商文件地點:供應商電子郵箱
獲取磋商文件方式:供應商電子郵箱由于現處于疫情特殊時期,為減少人員聚集,有效切斷疫情傳播途徑,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報名資料初審合格并支付文件費后,采用電子郵件***
磋商文件售價:300.0 元(人民幣)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0年03月12日 13:00 至 2020年03月12日 13: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609會議室(大連市高新園區軟件園路80號科技園大廈B座609室)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0年03月12日 13:30
響應文件開啟地點: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609會議室
四、其它補充事宜: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請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發至郵箱710578087@qq.com,報名后發售磋商文件。
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大連市高新園區軟件園路80號科技園大廈B座601室。)
3、磋商保證金:人民幣4000.00元整,保證金形式及繳納方式見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費用:300.00元,售出不退且為本項目使用。磋商文件費按公告指定賬號匯入,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報名截止時間后收到的材料及費用不予認可。
付款方式:電匯或網銀。
開戶名稱:大連理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大連欒金支行
賬 號:21201501910059000666
行 號:105222000890
地 址:大連市高新園區軟件園路80號科技園大廈B座612室
聯系人:楊女士 聯系電話***
5、根據疫情發展和防控情況并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執行本次采購活動,如需調整磋商響應文件的遞交形式或磋商時間,將發更正公告告知,各供應商應密切關注中國政府采購網與本項目相關的信息。
五、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電話***
六、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3.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予以6%的扣除,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注:
(1)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2)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本通知規定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附件),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否則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