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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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0023400205 |
招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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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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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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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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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海上施工及施工水域通航安全,遵循相關主管部門對水上水下作業的安全規定,完成一期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警戒及相關配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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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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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及閩江口水資源配置工程(平潭段)跨海管道項目第一期施工的全過程警戒服務。具體詳見附件1【福建省平潭及閩江口水資源配置(一閘三線)工程海壇海峽跨海管道項目第一期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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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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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1. 在項目施工范圍內按照海事管理機構管理規定在跨海管道軸線上下游不少于600米(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施工情況進行調整)處設置安全警戒水域、封航警戒船舶及人員安排(本項目安全警戒配置2206kw(3000hp)應急拖輪1艘、88kw警戒船2艘)、布置警戒船及水上施工監控系統及通信設備。2. 按當地海事局、港航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等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為該項目的海上施工提供通航安全警戒及配套設施方案并完成相關主管機關備案,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辦理、延期;3. 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咨詢專家和緊急事件處理組,負責施工期間安全檢查并提出安全建議,指導并處置應急事件,協調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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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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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警戒服務期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海上保障時間為準,警戒服務期同海上第一期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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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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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障方案執行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投標方按當地海事局及港航局等的相關規定為該目的海上施工提供通航安全警戒及配套設施方案,并向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2.投標方負責現場的來往船舶及通航物的交通監視、過往船舶及漁船的管制及疏通引導工作,注意按時接收海洋水文氣象資料,及時、到位地告知施工人員,并對災害天氣預先或及時作出反應,確保過往船舶不影響該工程的施工,保障施工期間的安全。
3. 投標方負責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要求配備與之相符的警戒船、應急拖輪的數量、監控設備、通訊設備、聲響警戒設備及警戒人員的配備,警戒船不得少于2艘,應急拖輪不得少于1艘。投標方負責招標文件及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要求的各類船舶的燃料、備件、物料及船舶維修保養費用,負責船員及警戒人員的一切費用。
4.投標方應在警戒船舶設置警戒標識,告知附近來往船只。指揮施工水域附近過往船舶有序航行,及時糾正或制止船舶違章行為。
5.投標方負責制定并執行警戒應急預案,保障第一時間的應急反應。
6.投標方應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對值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聘請有關組成咨詢專家和緊急事件處理組,并針對復雜海上作業條件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當好參謀和顧問,同時能指導并緊急處理一些應急事件,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
7.投標方應根據項目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并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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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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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施工期間施工水域的通航安全,防止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減少招標方相應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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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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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的投標限價為1044.1955萬元(包干)。高于投標限價的按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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