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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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4 |
招標代理: | 無無無 |
地 區: | 云南省 |
內 容: | ***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關于***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 供應商常態化征集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簡化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供應商征集程序,降低征集成本,根據《***財政局關于*級預算單位在政采云電子賣場試行電子反拍和網上超*采購的通知》(保財采〔 |
關鍵詞: | 政府 |
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關于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
供應商常態化征集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簡化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征集程序,降低征集成本,根據《騰沖市財政局關于市級預算單位在政采云電子賣場試行電子反拍和網上超市采購的通知》(保財采〔2019〕14號)規定,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今后組織的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征集活動將采取承諾入圍制,不再集中按批次征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采購單位范圍
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采購單位范圍為各騰沖市預算單位,包括騰沖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
(二)金額范圍
1.全市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通用類貨物,且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每月不超過20萬元,全年未達到騰沖市公開招標數額標準(100萬元)的,可以在騰沖市電子賣場中進行電子反拍或網上超市直接采購。
2.全市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通用類貨物,且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每月不超過20萬元,全年未達到騰沖市公開招標數額標準(100萬元)的,可以在騰沖市電子賣場中進行電子反拍或網上超市直接采購,也可按照單位內控制度執行。
3.全市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屬于分散采購的項目,且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每月不超過50萬元,全年未達到騰沖市公開招標數額標準(100萬元)的,可以在騰沖市電子賣場中進行電子反拍或網上超市直接采購,也可按照單位內控制度執行。
(三)商品目錄
第一類:3C數碼
第二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三類:家用電器
第四類:車輛(僅限于:轎車、越野車、商務車、小型客車、大中型客車)
第五類:家居建材
第六類:文化用品
第七類:綠植花卉
第八類:廣播電視電影專用設備
第九類:運動戶外
第十類: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類:安全防護
第十二類:教學科研
第十三類:日用百貨
第十四類:圖書檔案設備
第十五類:教育裝備
第十六類:文藝設備
第十七類:電工電氣
第十八類:儀器儀表
第十九類:五金/工具
第二十類:機電設備
第二十一類:專用設備
(四)實施期限
協議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注:入圍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的供應商不代表入圍云南省內其他州市,各州市電子賣場網上超市征集方式按其發布通知執行。)
二、承諾入圍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具有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及實施能力,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征集活動的各項規定。
(二)供應商必須是通過政采云平臺注冊入庫的政采云電子賣場正式供應商。
(三)具有較強的本地供貨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諾保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供貨。
(四)具有較強的本地化售后服務能力,售后服務機構完備,承諾商品質保期內“5×12小時”現場服務工作制,“7×24小時”電話支持,原則上2小時到達現場、8小時解決問題。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入圍。
(六)參與第四類車輛的供應商,必須具有擬供品牌車輛的經銷或代理權。
三、征集方式
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征集采取承諾入圍制,符合條件且有意參與的供應商,自主加入運營方官方“釘釘群”,按要求登記相關資料后由運營方統一導入網超協議,供應商登陸政采云平臺在“中標協議管理”中上傳《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承諾書》(原件掃描件,格式詳見附件),經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審核通過后協議生效,供應商即入圍成功。
第四類車輛供應商需攜帶擬供品牌車輛的經銷或代理權證書原件到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現場核驗辦理。
四、服務要求
(一)入圍供應商與采購單位應采用按次方式結算(經雙方協商也可采用按月結算方式),同時,須提供項目填寫全面、準確的正式發票及雙方簽訂的正式合同。
(二)入圍供應商接受采購單位以銀行轉賬、支票、公務卡結算等方式付款,并接受貨到付款。采購資金涉及國庫集中支付的,按照財政國庫支付相關規定執行。
(三)入圍供應商須具有完善的物流服務和售后服務(包含但不限于:及時響應、及時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保修、退換貨)。
(四)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所出售的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可以退貨、15日內可以換貨。
(五)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所出售的商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適用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并按規定張貼標簽或標識。
(六)入圍供應商應提供所出售商品的技術文件并隨貨發運,例如:商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或服務指南、質保證書等。
(七)當出現商品或售后服務投訴糾紛時,入圍供應商須在服務承諾約定范圍內妥善解決。如: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商品廠商推諉質量、服務責任時,入圍供應商須承擔終極責任并提供質量和服務保障。
五、商品要求
(一)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須是同期在不少于1個面向社會大眾消費的電子商務平臺上有銷售的主流商品。
(二)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提供的商品須滿足國家的強制性標準,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合法銷售、原廠原裝、全新正品,符合國家“三包”政策;屬于強制采購范圍內的商品,必須是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商品,鼓勵提供列入《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商品。
(三)入圍供應商不得向采購單位提供“豪華”“奢侈”“市場認可度低”等不適合采購單位使用的商品。
(四)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必須是同期面向其他消費群體、在市場公開銷售、有銷售記錄,不得提供“特供”“專供”等商品。
六、商品價格要求
(一)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平均價。供應商須承諾網上超市商品最低優惠率,各類商品最低優惠率必須統一,最低優惠率數值為不小于2%的整數,該優惠率將作為硬性限制商品上架指標,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上架具體商品時,商品的優惠率必須大于或等于此優惠率。
(二)優惠率=(天貓、京東、蘇寧、自營平臺、生產廠家官網銷售平臺或可比商品價格-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價格)÷(天貓、京東、蘇寧、自營平臺、生產廠家官網銷售平臺或可比商品價格)×100%。
(三)入圍供應商在網上超市提供的商品價格應包括:商品購置費、運輸費、安裝調試費以及稅金等其他一切費用。
七、協議調整
針對第一、二批已入圍且協議生效的供應商,本次無需進行任何協議管理相關操作,由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按有關規定,統一對其網超協議進行對應調整(延長協議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增加商品類目、默認全部開發)。
八、政策調整
(一)如因政策規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調整,導致商品、交易項目、入圍供應商資格發生變化甚至取消的,從其規定,入圍供應商應無條件接受。
(二)網上超市管理有新的規定意見或操作規程出臺時,依照其有關規定執行,入圍供應商應無條件接受。
九、履約監督及違約罰則
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將定期不定期地對商品進行價格抽查、市場調查等,并根據采購單位和供應商的投訴情況,通過網上超市商品價格比對系統、主流電商平臺(天貓、京東、蘇寧等)及價格指數等進行調查核實,發現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查屬實的,可以根據違規情節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凍結、下架、全網下架,直至取消其網上超市供應商資格,并在后續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活動中予以限制;拒不糾正、情節嚴重或涉及行政處罰的,上報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一)供應商提供的商品質量、配置不符合國家規定和承諾標準。
(二)入圍期間累計發生5次及以上,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限響應或確認采購單位發起的網上超市采購訂單或合同的。
(三)入圍期間累計發生3次及以上,被查實銷售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的。市場平均價是指主流電商能買到的同品牌、型號、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價格孰低原則,從低到高取1—3名的算術平均價;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則由采購中心通過主流電商或市場公允的配件、保修期價格進行測算調整之后,按價格孰低原則從低到高取1—3名的算術平均價;對主流電商平臺沒有銷售的商品,則以官網報價及采購中心市場調查按價格孰低原則確定市場平均價。
(四)入圍期間累計發生2次及以上無故不執行采購訂單(合同)或沒有按承諾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務的。
(五)入圍期間累計發生5次及以上采購單位評價“滿意度指數”低于60%的。
(六)提供走私及假冒偽劣商品,或擅自更換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七)在網上超市夸大宣傳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八)向運維單位、采購單位、集采機構、財政部門有關人員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九)與其他供應商、運維單位、采購單位、集采機構、財政部門有關人員惡意串通的。
(十)利用網上超市系統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統的。
(十一)無正當理由未在入圍協議簽訂后60日內,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統對接的。
(十二)拒不執行財政部門或同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管措施或者拒不糾正查證屬實的違規、違約行為的。
(十三)各級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十四)其他違反征集活動約定事項或供應商承諾事項的。
十、網上超市商品上架及交易
供應商入圍且協議生效后,即可進行網上超市商品上架及相關交易活動。(具體操作流程由各供應商自主加入運營方官方釘釘群后,查看相關視頻)。
十一、聯系方式
涉及政采云平臺系統操作和技術類問題,請優先聯系政采云平臺運維服務機構獲取幫助。
(一)集中采購機構: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地址:***
聯系電話***
(二)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騰沖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
聯系電話***
(三)政采云平臺運維服務機構:政采云有限公司
1.在線咨詢(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
(1)電腦端:https://ics.zcygov.cn/robot/?accessChannels=CAI_XIA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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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騰沖市政采云電子賣場(網上超市)供應商
入圍承諾書》
騰沖市政府采購和出讓中心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