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人名稱: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2. 技術標聯系人:王耀 聯系電話***
3. 現場踏勘聯系人:危勤輝 聯系電話***
4.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5. 投標人資質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具有勞務施工相關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在有效期內),有年檢要求的需有年檢記錄;
6. 各投標人請于2019年12月13日 17:00時前,對我司提供的招標文件、施工圖等相關技術資料疑問以書面或電子郵件***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9 年12月15日11:00時,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卓越世紀中心1號樓10樓,聯系人馬曉龍 ,聯系電話***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根據各投標單位提交的報價書,召開開標、評標或議標會,若需議標,我司將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各投標人前來議標。
9. 工期要求:滿足招標人及建設單位現場施工要求。
10. 本工程中標原則:合理低價,并全部響應本招標文件之約定。招標人將拒絕被確定為非實質性響應的投標,投標人不能通過修正或撤銷不符之處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性響應的投標。
11. 投標費用:無論投標過程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投標人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二、招標綜合說明
1. 工程概況
(1) 項目名稱:東莞松山湖陽光保險集團南方后援中心四期工程
(2) 工程地點:東莞市松山湖狀元路
(3) 招標內容:辦公區生活區裝飾裝修
(4) 工期要求:
暫定開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通知為準);
竣工時間: 2019年 1 月 5 日
總日歷天數為:20天
開工前,承包人明確最終要求工期。在施工過程中,當承包人發現分包人的施工組織無法保證工期要求時,承包人有權對工程范圍重新劃分,分包人須無條件配合
(5) 招標人提供的資料:招標文件、臨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招標清單、施工圖、入庫合格分包方需提供資料及說明、分包商系統操作手冊V1.1,投標人須自行勘察現場,實際地質情況與地勘報告不相符時,綜合單價不做調整,風險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2. 付款方式:
2.1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按17.1條核定的完成量進行支付,支付比例為60%,竣工驗收后80%。
2.2竣工結算價款的支付的時間和方式:分包人承擔施工項目全部完成,結算已定案(以加蓋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結算專用章為準)后,結清往來帳務后6個月內發包人將剩余尾款支付給承包人、分包人已開具與結算值總額一致的全額發票后付至分包人結算價的95%,留5%為保修金,保修期(本工程保修金返還時間為整個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2年)滿后,無質量問題無息付清剩余保修金。
第二部分 投標資料
一、 投價須知
1. 本工程采用實物量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綜合單價包含的內容詳見后附合同。
2. 驗收方式:按照國家現行相關規范,由招標人組織相關部門驗收,相關驗收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本項目工程,投標人一旦被確定為中標人,必須嚴格按本項目的要求及投標的各項承諾組織實施本項目,非招標人提出修改或增補的情況下,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招標人在必要時可以提供工作上的協調,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
5. 其余未盡事宜, 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 待中標簽約時,由招標人和中標人雙方共同確定。
二、 標書包含內容
(一) 商務投標文件(獨立成冊)
1. 投標書;
2.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
3. 投標人開票信息;
4. 分項報價表;
(二) 技術投標文件(獨立成冊)
1. 保證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目標及管理辦法
投標人在滿足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現場文明、技術資料、入場教育與交底方面的保證措施和所采取的技術措施的說明。重點描述對結構創優和安全文明施工創優的投入、措施和管理。
2. 主要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3. 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4. 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機械設備
5. 擬投入本工程的勞動力計劃表
6. 提供在本工程工作的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及特殊工種操作證復印件
(三) 資質資料(獨立成冊,詳見《入庫合格分包方需提供資料及說明》)
(四) 請按《分包商系統操作手冊V1.1》進行分包商注冊,并將云筑網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在投標人開票信息中。
三、 投標文件有效期及簽署
1. 投標有效期:
投標文件從開標之日起,投標有效期為90天,在此期間,投標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撤銷自己的投標,否則將不退還其所交納的投標保證金;特殊招標項目在“技術規格及要求”部分另行規定。
在特殊情況下,在原投標有效期滿之前,采購代理機構可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以書面(或電報、電傳)的形式。
2. 投標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 投標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在投標文件上要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2) 投標文件要求加蓋公司公章、法人章、密封,封口加蓋公司公章及法人章。
(3) 除投標人對錯處作必要的修改外,投標文件中不許有加行、涂抹或改寫。若有修改須由簽署投標文件的人簽字。
(4) 電報、電話、傳真形式的投標概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