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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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13 |
招標業主: |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
地 區: | 鄭州市 |
內 容: | 采購單 *、**地鐵*號線盾構材料退場運輸招標文件.doc *、**地鐵*號線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量清單.xls 編號: **地鐵*號線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招標文件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投標邀請函 致投標人 : *、***城*軌道交通*號線四工區項目由**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農業 地鐵 路 |
編號:
鄭州地鐵3號線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招標文件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致 投標人 :
1、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由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承建。招標人決定對本工程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進行招標,特邀請貴單位參加本次招標活動。
2、投標人憑本邀請函、投標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必備)、稅務登記證、納稅人身份證明資料、組織機構代碼(均為復印件加蓋鮮章,遞交資質必須齊全,為投標單位最新資質且必須按要求進行年檢合格,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投標人參與此次投標)及領取人身份證于 2019年12月9日9:00至17:00(北京時間)到 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832號保利天幕廣場東塔15樓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3、投標人在為本次招標所進行的現場考察、事實調查和標書編制等一切活動中引起的費用開支和法律事務,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概不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4、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1日17:00(北京時間),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之前送達: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832號保利天幕廣場東塔15樓 胡濤 134789690775、本次招標聯系方式***
招標人: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購買招標文件聯系人及電話:***
招標答疑聯系人及電話:***
現場踏勘聯系人及電話:***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項號 |
內容 |
說明與要求 |
1 |
名 稱 |
項目名稱: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 分包方式:設備招標 招標分包工程名稱: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 |
2 |
招標人 |
名 稱: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832號保利天幕廣場東塔15樓 郵 編: 電 話:13478969077 聯系人*** |
*** | 現場踏勘 |
工地自行踏勘,聯系人 熊琨 電話:*** |
*** | 招標范圍 |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 |
5 |
工期及質量要求 |
工期暫定為:2019年12月15日-2020年4月20日,簽訂合同后,具體以甲方通知為準。 質量要求達到相關設計、驗收標準。 |
6 |
資質要求 |
具備勞務資質。 |
7 |
招標文件 的澄清 |
可以書面形式或致電質疑,接收人:熊琨 電話:*** 澄清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2日16時。 |
*** | 招標文件的修改 |
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1天前,因特殊原因,可以“補充招標文件”形式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
9 |
投標文件的份數 |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一式貳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含有電子文檔的U盤1份。文檔格式:文本為DOC格式,報價為XLS格式。 |
10 |
投標文件的封面 |
投標文件為A4大??;正、副本封面均按招標文件要求標明工程名稱和正、副本字樣; |
11 |
投標文件 有效期 |
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后90日歷天。 |
12 |
密封袋(箱)封皮內容 |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 本文件在2019年12月2日10時前不得開封。 |
13 |
投標截止 時間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12月11日17:00; 投標文件遞交地址:*** |
*** | 投標保證金 |
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轉賬 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 招標人指定的開戶銀行及賬號如下: 開戶名稱: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91440101MA59QB8B7K 賬 號:44050147100109077301 附 言:鄭州地鐵3號線項目后續臨建工程投標保證金+**單位 要求投標人應在規定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由單位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未按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接收(開標前應提供投標保證金轉賬憑證)。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10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扣除相關手續費)。 |
15 |
開 標 |
開標時間:暫定2019年12月13日10時; 開標地點: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832號保利天幕廣場東塔15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
16 |
評 標 |
合理最低價法 |
17 |
履約擔保 |
履約擔保以現金形式支付或履約保函形式,保證金額度:合同金額的5%;履約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下發中標通知書后、簽訂合同前。 |
18 |
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
合同協議書的簽署期限:簽發中標通知書后15天內。 |
1.1項目名稱: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
工程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招標分包工程名稱: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
2.投標人的合格條件
2.1投標人應具備的合格條件:
2.1.1合格投標人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持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投標期間(中標通知書簽發之前)未被暫扣;
2.1.2應具備下列施工資質之一:具備設備資質。
2.1.3且近5年內具備類似業績3個及以上;
2.1.4擬派項目負責人***
2.1.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1.6投標人在最近3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2.2本工程招標是面向已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并被認為其具有《投標須知前附表》2.1款中所規定的合格條件,且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如實填報了一切必要的材料。
2.3投標人應真實、完整地填報投標文件。如投標人刻意隱瞞所報資料的真實性或投標期間在施項目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招標人將保留取消其投標/中標資格的權力。
2.4投標人應慎重選擇和填報擬投入人員,確保滿足招標人的要求,并保證一旦中標能夠按時進場。合同簽訂后,若非招標人主動要求,投標人自行更換進場人員的,需經招標人同意,否則將從其中標金額中扣取一定的違約金。
3.1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負。
3.2招標人對未中標人不予補償。
4.1投標人應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中第3項要求的時間和地址,在正式提交投標文件以前,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的踏勘,以便查明或核實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資料。
4.2現場踏勘時,招標人相關負責人***
4.3現場踏勘期間,投標人如果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4.4現場踏勘期間,投標人應自備車輛,其食宿、費用、風險自理。
5.1本工程將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綜合評選出中標人,不保證最低價中標,也不對評標結果作任何解釋。
5.2招標人根據施工資源配置計劃確定中標人分包工程數量。招標工程數量為參考量,不是中標人承攬任務的實際工程量,中標人施工范圍和施工項目由招標人根據施工需要和整體安排確定。招標人有權在后續施工過程中根據施工情況調整。
6.合同文件及價款方式
6.1本工程合同價款確定方式采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不做調整:清單工程量按初步設計圖擬定,為暫定工程量。綜合單價不以工程量變動而變動。分劈里程位置、施工范圍、各鉆機類型對應的工程量為暫定,承包人可根據進度安排、開工條件、現場情況等進行調整,投標人不得提出任何費用和異議,綜合單價不予調整。
6.2本工程的合同文件格式詳見本招標文件第二篇《分包合同(協議)條款》的相應內容。
7.投標語言及單位
7.1投標人應使用中文進行投標文件編制或與招標人溝通交流。
7.2除工程規范另有規定外,投標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8.1.1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達到符合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標準。
8.1.2優質獎項要求: /
8.1.3特別說明:投標人應確保依照已核準的設計并按照已簽訂生效的工程施工合同所列標準、規范、規格實施工程,使工程質量達到符合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如果本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執行標準高于國家標準,則按本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標準執行,如果低于國家標準,則按國家標準執行,如果期間相關標準國家、部委有更新的,則按照更新的標準執行。
8.2工程技術要求:符合項目設計及現行規范、驗收標準;達到招標人及業主交工驗收標準。
9.1投標人應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5項要求的計劃開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和計劃合同工期編制投標文件。
9.2投標人應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主管部門文件的要求,在投標文件中編制安全施工措施,計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承擔安全施工責任。
9.3具有完整的管理機構、完善的各種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分工合理、職責明確、檢查到位,隊伍過硬。
9.4施工前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各小組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范圍、操作工藝流程、安全注意事項等?,F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標志,明確分工職責,對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的,不能推脫、置之不理,及時快速反應給相關人員落實。
10.1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投標須知前附表》第7條和第8條發出的補充招標文件和所有答疑會紀要。
10.1.2第二篇 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10.1.3第三篇 圖紙(不附在招標文件內,可自行聯系招標人查看)
10.1.4第四篇 工程量清單
10.1.5第五篇 投標文件格式
10.2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前附表》、分包合同(協議)條款、投標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單、技術標準、規范、圖紙等所有內容。如果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本《投標須知前附表》的各項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實質性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0.3投標人應認真檢查招標文件是否完整,若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時,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
11.1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標人,應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7項要求的截止時間之前,將要澄清和解答的問題以加蓋公章的函件方式送達招標人。
12.1招標人應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8項要求的截止時間之前,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這種修改可能是招標人主動做出的,也可能是為了解答投標人要求澄清的問題而做出的。
12.2如果招標文件作了修改,招標人應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1天前,以書面形式送達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12.3投標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工程量清單進行校核,如發現錯漏項或數量偏差應在招投標階段提出質疑,招標人確認后以補充招標文件的方式進行修正。
12.4如果招標人前后發放的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觸時,則以后發出的補充招標文件為準。
12.5投標人在收到該補充招標文件后,應當場簽收或立即以加蓋公章的函件方式向招標人確認收悉。
13.1投標文件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及《經濟部分》三部分組成。
13.2投標人應使用招標文件中的規定格式編制投標文件(表格可按同樣格式擴展和復制);未有規定格式的,投標人可自行編制。
13.3《商務部分》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內容:
13.3.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13.3.2企業資質等級復印件(加蓋公章);
13.3.3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13.3.4擬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員匯總表(格式見第五篇);
13.3.5擬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員簡歷表(格式見第五篇);
13.3.6擬派項目負責人***
13.3.7近5年內類似工程情況一覽表(格式見第五篇),上述業績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13.3.8投標人納稅人身份證明資料(加蓋投標單位鮮章);
13.3.9投標函(格式見第五篇);
13.3.10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格式見第五篇)。
13.4《技術部分》即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內容:
13.4.1主要施工方案;
13.4.2進度計劃及措施;
13.4.3質量保證措施;
13.4.4安全管理措施;
13.4.5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
13.4.6消防、保衛、健康措施;
13.4.7機械設備配置保障;
13.4.8勞動力、材料配置計劃及保障;
13.4.9協調配合措施;
13.4.10施工現場平面圖;(如需)
13.4.11現場組織機構框圖及職責;
13.4.12冬雨季施工方案;
13.4.13方案或設計優化的合理化建議;
13.4.14附表,包括并不限于:
13.4.14.1擬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施工機械表(格式見第五篇)。
13.5《經濟部分》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內容:
13.5.1投標總價(格式見第五篇);
13.5.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格式見第五篇)。
14.1投標人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第9項要求的形式和份數,編制和簽署投標文件。除證書外,上述三部分投標文件的內容均需報送電子文檔,并刻入同一U盤內。
14.2投標文件封面的大小和形式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0項的相應規定?!罢尽?、“副本”字樣應加蓋或打印在投標文件封皮的右上角,正副本之間如有不一致之處,則以正本為準。
14.3投標文件的正副本,由投標人按相應規定在封面和文本中加蓋公章和進行簽字。
14.4投標文件的文本內容均應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寫,全套文件應無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等修改。除非修改是根據已發出的招標文件的指示進行的,或者是投標人造成必須修改的錯誤;修改處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進行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15.1報價說明
15.1.1投標價格為投標人在其投標文件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應包括完成本招標工程的全部工作并滿足工期、質量要求的全部費用。
15.1.2本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按照圖紙和工程情況進行編制。投標人可參照相關定額在充分考慮市場競爭因素的前提下進行報價。
15.1.3投標人可以根據各自對本工程的綜合預測、自身實力及市場風險因素填報各個項目的單價,并按清單數量計算合價,列入投標報價之中。
15.1.4投標人應按照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及工程數量填報單價和合價,每一個項目只有唯一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投標人對列有數量的項目,如沒有填報單價或合價,則其費用視為已經含在其他列有單價或合價的項目之中,在工程實施期間不再另行支付。
15.2報價
15.2.1投標報價按固定綜合單價報價,不做調整。綜合單價包含工作內容見工程量報價清單中所描述工作內容。
15.2.2工程量清單部分,投標人不能增加、更改、拆分、合并或重組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及內容,應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數量進行報價。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中有數量而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項目,其費用應視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其它單價或合價中,將不再予以調整。工程量清單項目中所報單價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應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措施、檢測、質檢、安裝、缺陷修復、資料、保險、安全文明、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等費用、以及招標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合同約定的風險。
15.3.3清單中工程量為暫估數量,不作為招標人分配施工任務和驗工計價的依據。具體數量以招標人實際分包給投標人工程范圍及數量為準.
15.3.4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本工程特點及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計取相關措施費用,并將該部分費用綜合考慮到投標單價中,招標人對該部分費用不作單獨列項,也不做任何調整。
15.3.5招標文件如列有暫估價、計日工項目的,按招標清單要求計入投標總價。
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暫估單價中不包括與之對應的規費和稅金。投標人在報價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清單中給定的暫估單價計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中。投標人應按照工程量清單中計日工的列項報出相應的綜合單價,所報的計日工綜合單價用于本合同下計日工項目的計價。
15.3.6如發生甲供材料、構件的情況,甲供材料、構件一般為運抵施工現場,投標人應計取裝卸、倒運等所需的費用。使用時超出本合同規定損耗量的,按合同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15.3.7投標人應根據第二篇分包合同(協議)條款中關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結合自身的技術裝備、管理水平計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包括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和施工場地內圍擋共五項措施),并將該部分費用綜合考慮到投標單價中,招標人對該部分費用不作單獨列項,也不做任何調整。
15.3.8工程中由招標人直接采購(供應)設備的,中標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配合、協調、管理、服務的責任和義務,并將與之對應的所有費用綜合考慮在投標單價中,如負責安裝時,按清單要求在相應投標單價中計取相應的安裝、輔材等費用。
16.投標有效期
16.1投標有效期見《投標須知前附表》中第11項的要求。
16.2在原定投標有效期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可以向投標人提出延長其投標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復應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后進行。
17.1投標文件均須左側裝訂,裝訂須牢固不易拆散或換頁,不得采用活頁方式裝訂。
17.2投標文件應用密封袋(箱)進行包裝,袋(箱)開口處應用密封條進行密封并在騎縫處加蓋投標人公章,密封條由投標人自行制作。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將不予以簽收。
17.3投標文件正副本和光盤(U盤)可一起包裝密封,投標人必須將商務標、技術標和經濟標分別密封裝袋并在封袋上正確標明“商務標”、“技術標”、“經濟標”字樣,即“商務標”封袋、“技術標”封袋、“經濟標”封袋并在開啟處密封加蓋投標人章;否則整個投標文件將被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而予以拒絕評審。
17.4密封袋上應寫明招標人名稱、投標人名稱和工程名稱。
18.1投標人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3項說明的時間和地址或招標文件規定所推遲的截止時間遞交投標文件。
18.2招標人在本《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3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或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所推遲的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并原封退還投標人。
19.1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可以對已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該修改與撤回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并經招標人簽署,且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送達招標人簽收方可生效。
19.2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必須按照本章第18條的規定進行密封、標記,并在外封上標明“修改”或“撤回”字樣。
19.3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投標人不得要求更改或撤回其投標文件,否則視為投標人放棄投標。
第五章 開標與評標
20.1招標人將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規定的時間和地址,對所有按時遞交并已簽收的投標文件進行開標。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20.1.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0.1.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20.2開標形式為非公開式開標,由招標人自行主持并邀請有關部門參加,投標人不參加開標會。
20.3在開標會上,招標人將當場對已簽收的所有投標文件進行開封,并核查各投標文件的包封、簽署、投標文件內容等有關情況,以確定其完備性。
20.4招標人應做好開標會議的記錄并經參會的有關部門核查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本工程招標采用合理最低價法:將投標人報送的投標文件中商務標、技術標,采用評審打分通過制。經濟標按照兩輪評審定標制,即將首輪最高價淘汰,排除明顯低于市場價(公司建議價的80%),經過此后的最低價享有優先談判權,通過建議價談判推薦合理低價單位為中標候選人的方法。
請投標單位根據工程情況、自身能力、資源狀況,理性報價。過程中招標人將嚴格按合同約定,嚴格合同外費用管控,嚴禁調價和其他各類補償。
21.1評標規定
21.1.1評標原則
21.1.1.1評標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21.1.1.2依法評標、嚴格保密。
21.1.1.3反對不正當的競爭。
21.1.1.4定性的結論由評標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
21.1.2評標成員
評標成員由公司合約法務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位中層干部或以上領導作為開標主持人)、工程部不得少于2人、科技部2人、安監部1人及項目經理和商務經理組成。其成員名單在開標前確定并保密。評標小組成員由5人及以上單數組成。商務標、技術標打分是由參加評標的所有人員對商務標、技術標的所有評分項目進行打分,評標人員各自評分的平均分為最終評分,滿分100,60分合格,商務標合格的分包隊伍再進行技術標的評審;技術標的打分辦法同商務標,技術標滿分100,60分合格,技術標合格的隊伍才有資格進行經濟標評審。評標人員應對各自的評分結果簽名確認。
技術標開標后每家投標單位有15分鐘述標時間,投標人對本工程如何進行施工組織、特點、難點進行闡述,招標人根據需要進行提問。
21.1.3開標地點
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832號保利天幕廣場東塔15樓
21.1.4開標時間
暫定2019年12月13日10時
21.1.5評標程序
評標小組成員對各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商務標評審→技術標評審→經濟標評審→兩輪談判→定標。
21.1.6定標原則
評標小組成員將推薦通過《商務標》、《技術標》合格的單位,經濟標按照評標辦法兩輪談判選定1家單位作為中標候選人、另確定1家后備中標候選人。
21.1.7澄清原則
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小組成員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有關澄清說明與答復,投標人應以書面形式回復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份。評標小組成員的詢問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投標人對詢問的答復、澄清、解釋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有效。投標人對評標小組成員的詢問不作答復或不在規定時限答復時,評標小組成員在評審時將按有利于招標人的情形認定。
21.1.8保密原則
評標過程保密,且所有信息均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在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投標人如試圖向招標人和評標小組成員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會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21.1.9流標情形
(1)如參與投標人少于6家(不含)時。
(2)如評標小組推薦的候選人(包括后備)均放棄中標資格。
21.2評標程序
21.2.1商務標評標
21.2.1.1《商務標》廢標原則:
(1)授權書的簽署日期、投標函簽署日期、開標日期三者之間的關系不符合邏輯性,直接廢標。
(2)“投標企業基本情況表”中的法定代表人與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直接廢標。
(3)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4)新近發現兩年內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投標單位,直接廢標。
(5)新近發現兩年內發生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的投標單位,直接廢標。
(6)新近發現兩年內發生群體討薪或其他惡性群體事件的投標單位,直接廢標。
(7)投標小組認為有必要廢標的情形。
21.2.1.2商務標評分
(**項目**招標)商務標評分表
序號 |
評分項目 |
滿分 |
評分標準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1 |
企業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是否齊全、有效,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30 |
企業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復印件的各得5分,沒有復印件的那項不得分;證件在有效期的各得5分,不在有效期的那項不得分 |
企業營業執照:(5分) 有□無□ 有效□無效□ 資質等級:(5分) 有□無□ 符合□不符合□ 安全生產許可證:(5分) 有□無□ 有效□無效□ |
||
2 |
投標人名稱是否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公章一致 |
10 |
投標人名稱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公章一致得10分,不一致直接廢標。 |
一致□ 不一致□ |
||
3 |
投標函是否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
5 |
投標函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得5分,未簽字蓋章的直接廢標。 |
簽字蓋章□ 未簽字或蓋章□ |
||
4 |
工程擬定主要人員結構是否合理、齊全,主要負責人*** |
*** | 人員配置合理的得5分;人員結構齊全的得5分;主要負責人*** |
人員配置:合理□ 不合理□ 人員結構:齊全□ 不齊全□ 負責人*** |
*** | |
5 |
有無業績及相關證明材料 |
20 |
業績少的得10分;業績一般的得15分;業績多的得20分。無業績或無業績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業績資料: 很多□ 一般□ 很少□ 無□ |
||
6 |
信譽是否良好 |
20 |
信譽良好加20分,一般加10分,不良不加分。 |
信譽: 不良□ 一般□ 良好□ |
||
7 |
是否獲過市級以上的獎項 |
5 |
獲過市級以上的獎項得5分 |
是否獲獎: 是□ 否□ |
||
8 |
上年度公司信用考核 |
5 |
在我公司上年度信用考核為優秀的得5分。 |
是否在合格名錄: 是□ 否□ |
||
合 計(100),加分項(10分) |
得分: |
評標人簽字: |
注:以上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得分100,商務標打分是由參加評標的所有人員對商務標所有評分項目進行打分,評標人員評分的平均分為最終評分,滿分100,60分合格,商務標合格的分包隊伍再進行技術標的評審。
21.2.2技術標的開標、評標
21.2.2.1技術標廢標原則:
(1)施工技術措施或施工工藝明顯不符合工程需要
(2)質量標準低于國家要求或招標文件要求
(3)投標工期大于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
(4)投標文件中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5)評標過程中如發現兩份標書雷同或有證據證明為串標的,串標的分包單位均應判為廢標。
注:投標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視為未能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評標小組成員應將其作廢標處理。
21.2.2.2技術標評分
(**項目**招標)技術標評分表
序號 |
評分項目 |
滿分 |
評分標準 |
選擇分值 |
得分 |
|
1 |
主要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
20 |
全面且針對性強,難點、重點把握準確,措施先進、可靠實用 |
20 |
||
方案針對性較強,技術措施可行 |
16 |
|||||
有施工方案,技術措施一般 |
12 |
|||||
無方案和措施 |
0 |
|||||
2 |
質量保證及措施 |
15 |
措施合理,嚴謹周密、切實可行 |
15 |
||
措施較合理,較嚴謹周密、切實可行 |
12 |
|||||
措施一般 |
9 |
|||||
無措施 |
0 |
|||||
3 |
進度計劃及保障措施 |
15 |
計劃及保障措施針對性強 |
15 |
||
計劃及保障措施較合理 |
12 |
|||||
計劃及保障措施一般 |
9 |
|||||
無計劃及保障措施 |
0 |
|||||
4 |
機械設備配置及保障;勞動力計劃及保證措施 |
15 |
措施及保障針對性強 |
15 |
||
措施及保障較合理 |
12 |
|||||
措施及保障一般 |
9 |
|||||
無措施及方案 |
0 |
|||||
5 |
安全管理及措施;現場文明施工和環保方案 |
15 |
措施及保障針對性強 |
15 |
||
措施及保障較合理 |
12 |
|||||
措施及保障一般 |
9 |
|||||
無措施及方案 |
0 |
|||||
6 |
協調配合措施 |
5 |
措施合理 |
5 |
||
措施一般 |
3 |
|||||
無措施 |
0 |
|||||
7 |
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
5 |
方案合理 |
5 |
||
方案一般 |
3 |
|||||
無方案 |
0 |
|||||
8 |
成品保護措施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諾 |
5 |
措施合理、承諾到位 |
5 |
||
措施及承諾一般 |
3 |
|||||
無措施、無承諾 |
0 |
|||||
9 |
緊急情況的處理措施、預案以及抵抗風險的措施 |
5 |
方案合理 |
5 |
||
方案一般 |
3 |
|||||
無方案 |
0 |
|||||
合 計(100) |
得 分 |
評標人簽字:
|
注:以上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得分100,技術標打分是由參加評標的所有人員對技術標所有評分項目進行打分,評標人員各自評分的平均分為最終評分,滿分100,60分合格,技術標合格的分包隊伍再進行經濟標的評審。
21.2.3經濟標評標
(1)報價最高的投標單位直接淘汰,不再進行下一輪清標和談判。低于建議價的80%,直接淘汰。
(2)不平衡報價:投標報價若存在明顯不平衡報價的,招標人有權將其投標報價作廢標處理。
(3)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4)更改清單格式:投標人更改清單格式、項目特征描述、計量單位、工程量等,招標人有權將其投標報價作廢標處理。
(5)投標人的報價進行清標,明確需要澄清的問題,招標人形成書面需澄清問題的記錄,每個投標單位最多只有一次澄清機會。由投標人從高價到低價的順序逐一連續進行澄清、說明,投標人就澄清及說明的問題形成二次報價(當天完成),并簽字蓋章。若清單未發生較大變化(招標人未發出招標補遺文件),二次報價高于第一次報價的投標人直接淘汰。二輪報價最低的享有優先談判權。
(6)各單位二次報價與公司建議價進行對比,評標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重新擬定新的公司建議價,從二次報價最低的投標方開始談判。
(7)按照中標候選人優先談判權順序從第一名開始進行報價談判,若入圍的第一名投標人接受擬公司建議價,則作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否則從第二名進行報價談判,以此類推,直至選出第一個中標候選人,依此方法繼續與剩余投標方進行報價談判,直至選出第二個中標候選人,此后不再與其他投標人進行報價談判。如經第一輪談判后僅選取一名中標候選人,則依照第一輪談判結果按價格由低到高重新排出談判順序,進行第二輪談判,直至選出第二個中標候選人為止。如果經一輪談判后沒有選定到任何中標候選人,則由評標小組現場商議,確定是否繼續按前述方式繼續進行新一輪談判或作流標處理。
以上工作在開標當日全部完成。
第六章 合同的授予
22.1定標后,招標人即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發出時間不超過投標有效期。
23.合同授予的條件
23.1本合同將授予資格審查合格、投標文件合規、綜合評分第一的投標人。
23.2如果排名第一的投標人主動放棄其合同授予資格或因未遵循招標文件的要求被招標人取消其合同授予資格,則由排名第二的投標人獲得合同授予資格。如均放棄合同授予資格或被招標人取消合同授予資格,招標人則應重新組織招標。
24.1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書時,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7項規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25.1中標人應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8項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協議書。
25.2合同協議書經簽約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但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期限或條件的除外。
25.3如果中標人未能遵守本《投標須知前附表》17項或本章第24條的規定,招標人則可宣布其中標無效。在此情況下,可將合同授予下一個預期的中標人或者按照有關規定重新組織招標。
26.1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嚴禁互相串通、結盟,損害招標的公正性和競爭性,或以任何方式影響其他投標人參與正當投標。
26.2如發現投標人有使用非法手段查詢標底或其他投標人標函、哄抬標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 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工程專業/勞務分包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 工程名稱: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四工區項目
2. 工程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3. 承包范圍及工程內容: 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工程(具體施工范圍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供應除外,詳見《甲方供應材料明細表》)、包機械(詳見《擬進場機械設備一覽表》)、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
二、 乙方資信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專業及等級:
資質證書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
納稅人資格:R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
1.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計劃開工日期:2019年 月 日,計劃完工日期:2020年 月 日。
2. 控制節點工期如下:
/
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期總日歷天數不變,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做好施工組織安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工期。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為:必須達到合格,并符合 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滿足規范要求。
五、 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 合同價款采用以下第 種形式
①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調整。
不含增值稅固定總價: 元(小寫: 元)
含增值稅固定總價,計算公式為:
不含增值稅固定總價×(1+增值稅稅率)= 元(小寫: 元)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清楚了解該承包金額已包括所有招標圖紙所顯示及工程規范內要求的所有工作內容。甲方在招標時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只供乙方投標報價時參考,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不再作任何調整。合同固定總價在施工過程和工程結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調整。乙方未填報單價的項目費用視為已包含在合同總價款中。
甲乙雙方共同蓋章確認的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②固定綜合單價
分包內容 |
分包方式 |
暫定工程量 |
單位 |
不含增值稅綜合單價(元) |
不含增值稅暫定合價(元) |
技術 規范 |
備注 |
不含增值稅暫定總價: |
大寫: 小寫:¥ 元 |
||||||
含增值稅暫定總價: |
不含增值稅暫定總價×(1+增值稅稅率)= 元 (大寫: ) |
||||||
備注: 1、固定綜合單價合同,結算時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執行 ,實際施工的內容和范圍按圖紙計算。 2、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為暫定數量,乙方不得以此數量與甲方發生任何經濟、法律糾紛。 |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單價固定包干,任何情況下單價均不調整。
③上交固定管理費的合同。乙方向甲方上繳合同結算價款 %的管理費,該管理費費率不因合同價款的調整而改變。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費的基數以甲方跟業主確認的分包對應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價為準。
2. 2.1以上價格均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費用:
本合同范圍內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設備材料運輸、保管費、成品保護費、材料試驗和工程檢測試驗費用(不計構件增值稅)、零星用工、安全文明施工費、維修費、臨建費、水電費以及各類與施工相關的材料、設備、人員的保險費、管理費、利潤等全部費用。
2.2乙方向政府各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以及施工中發生的環境保護、治理及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按最終結算價的 %計取。由甲方代扣代繳的,甲方有權選擇從進度款中扣收或從最終結算款中扣收。
2.3施工及生活用水電費按最終結算價的 %計取,由甲方代扣代繳的,甲方有權選擇從進度款中扣收或從最終結算款中扣收。
2.4乙方住宿用的床鋪自帶并應保證床鋪的整潔,床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 項目經理
1. 甲方管理人員
1.1甲方項目經理 ,享有權限詳見《項目綜合授權書》(見附件6)。
1.2合同履行過程中,除非有合同約定或者甲方項目經理書面轉授權,否則甲方項目部任何其他人員的簽字均不發生任何效力,甲方均不予認可。
2. 乙方管理人員
2.1 乙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
2.2 乙方項目經理: ,身份證號: ,享有權限詳見《分包人授權委托書》(見附件7)
2.3 乙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支付甲方5萬元/次的違約金,甲方可在支付當期工程款時直接扣除。
2.4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出具一份書面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單(見附件9),并按名單委派現場管理人員,對其現場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收發文件等行為乙方均予以認可。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八、 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1 適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
1.2 雙方在協議書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
2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①本合同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文件(日期最近為先);
②已被甲方接受的乙方承諾;
③合同專用條款;
④合同通用條款;
⑤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投標函及報價書;
⑥往來函件、會議紀要等;
⑦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
⑧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⑨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2 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補充說明,當合同文件與工程規范、技術要求不一致時,應以要求較高的標準執行;當上述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解釋,應由甲方作出解釋和校正。
3 甲方工作
3.1 向乙方出具甲方項目經理的綜合授權書,授權其在權限范圍內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處理施工具體事務,督促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3.2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設備需求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驗等工作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3 負責辦理征地拆遷,為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道路,提供水源,電源配送至一級電箱,二級電箱及一、二級電箱之間的電纜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甲方提供二級電箱及一、二級電箱之間的電纜供乙方使用,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相應租金。
3.4 負責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安全環境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5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監督乙方的合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
3.6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生產例會,協調各乙方之間的關系。
3.7 甲方需要變更施工設計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工程指令要求。
3.8 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地方各級政府等的業務聯系和協調工作。
4 乙方工作
4.1 向甲方出具乙方項目經理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其代表乙方按照經業主、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
4.2 負責提供除本合同約定甲方提供資源和服務以外的所有實施本工程所必須的資源。負責隨時接受業主、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并為其日常檢查查驗提供便利和安全條件。無條件服從甲方對工序安排和合同施工范圍的調整。
4.3 負責對甲方為乙方配置的配電箱及至一級配電箱的電纜進行保護,配合甲方進行保管;負責二級以下至施工工作面的配電,同時必須達到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接受甲方統一CI標識管理,其費用包含在合同單價之內。
4.4 乙方的住宿、飲食由乙方自行負責,但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達到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5 應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分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及工藝;乙方在審閱分包合同或在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甲方。
4.6 負責現場數據資料的編寫。必須指定專人配合甲方進行本工程所須的一切試驗工作(含第三方見證試驗),配合甲方進行和完成承包工程所需的所有甲方、監理工程師、業主、有關政府部門/單位要求的各種試驗工作,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4.7 負責本工程除甲方控制測量以外的測量、放線、監測工作,負責對本工程的基準坐標點、高程點、沉降及位移觀測點的保護工作,確保不被破壞。
4.8 乙方必須在進行中間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由于未報驗導致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合同內全部工作,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出完工驗收要求,完工驗收按國家規定程序及甲方的要求辦理。
4.9 負責自身生活區及承包范圍內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直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并不得損壞他方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違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分包工程交叉作業區域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自行協商解決。
4.10 乙方必須按業主和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場清,并負責生產及生活垃圾清理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4.11 每月按甲方要求報送一式三份本工程完成情況月報表(包括工程形象進度、完成工作量)及月度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周進度計劃及日作業計劃。
4.12 乙方項目經理應按甲方要求準時參加由業主、監理工程師、甲方(三方中任一方)主持的現場辦公例會,并服從于會議決議以及甲方的協調管理。若乙方項目經理無法正常參加會議,需書面委托有相應決策權的代表參加。
4.13 負責承包范圍內工程的地下管線、文物的保護工作,凡因乙方原因導致現場內外的各種管線、文物的破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文物管理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及協調有關事項。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14 乙方應遵守當地省市關于擾民的規定,負責因自身施工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引起的擾民和民擾事宜的處理。出現擾民及民擾問題時,主動積極處理,將本施工對擾民的影響降到最低限,不能對甲方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擾民和民擾,其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15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省市的法律、法規,服從并執行甲方對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各項制度、規定,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乙方承擔任何因執行上述制度、規定不力或違反上述制度、規定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
4.16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原件供甲方審核,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供甲方存檔,如在合同期內各項證書發生變更、年審更新等情況,乙方應主動提供更新資料給甲方。乙方須遵守當地省市關于承包工程所需資質和技術能力的有關規定,并已獲得政府認定的在本地從事承包工作的資格,有關資料雖經甲方審查,亦不能減免乙方應負的責任。
4.17 乙方應承擔由乙方、乙方工人或其雇傭的任何其他人員的任何疏忽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其所屬上述人員對于甲方提供的臨時工程的任何誤用造成的全部損失。
4.18 乙方必須與施工人員依法簽訂書面勞動(或勞務)合同,確立勞動(或勞務)關系。勞動(或勞務)合同必須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支付日期和項目名稱。勞動(或勞務)合同應一式三份,乙方與施工人員各持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備案。乙方必須每月足額支付施工人員工資。乙方每月向甲方上報施工人員考勤及其基本工資表。乙方須在現場設置一名勞資管理員,為每位進場人員在甲方處備案。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或勞務)關系的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審查,杜絕非法用工。
4.19 乙方進場后立即辦理相關手續,如:暫住證、健康證等證件,乙方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當地政府相關的各種檢查,并提供相應的手續和證件,否則甲方有權對此進行處罰;施工人員進場后立即組織其進行入場的“三級教育”和法制教育,使職工做到安全生產,不違章、違紀、違法;乙方須將加蓋公章的施工人員花名冊每月向甲方報送一次,并將自有管理人員的資料報甲方備案。
4.20 乙方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分包要做到八統一標準:身份證、暫住證、崗位證書(特種人員作業證)、勞動(或勞務)合同書、人員備案證明、花名冊、考勤表、工資表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資料:施工人員備案的花名冊、分包與施工人員所簽的勞動(或勞務)合同原件、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施工人員專業上崗證書、每月的施工人員工資發放表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每月施工人員考勤表。乙方應按照施工現場的實名制門禁考勤系統的現場管理要求,開展現場作業。
4.21 乙方應做好工人的勞動保護措施及作業點安全防護措施,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活動,分包工人的工傷及意外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發生安全事故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若乙方的工人發生傷亡依法被認定為工傷的,乙方應當為工人辦理工傷保險賠付手續;若乙方未為其工人辦理工傷保險的,應當自行向工人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
4.2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發生任何工作關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不論這種指令是書面的或口頭的。
4.23 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文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給他人或公開發表與引用。
4.24 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批準不得做出任何關于本工程宣傳報道、豎立標牌、廣告及單方面發表技術成果、專利等有關CI及知識產權方面的事宜。
4.25 乙方在使用任何材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但由于遵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或技術標準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5 技術質量要求
5.1 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質量檢查人員,保證工程質量滿足要求,并按標準進行施工和驗收。施工中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規范、地方/行業及業主關于本工程施工的規范、標準、規程、規定以及為達到上述質量標準甲方提出的要求。為達到上述標準,乙方所采取的各種措施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5.2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地方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并承擔業主、監理工程師因此對甲方的任何罰款或索賠。
5.3 質量問題整改率:100%。由于乙方發生質量問題對甲方的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時或乙方對質量問題整改不徹底或整改不及時,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5萬元/次的經濟處罰,并有權就相應損失部分要求乙方賠償,且工期不予順延。
5.4 甲方的過程質量監督檢查和工程質量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通知包括隱蔽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甲方組織業主、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后重新驗收。
5.6 無論甲方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業主或第三方檢測質量不合格,乙方需承擔返修費用,不因甲方已驗收而免責)。
5.7 乙方應嚴格按相關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地提供完整而規范的技術資料。乙方對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在資料不齊全時甲方有權扣留部分應結款抵押。如果政府、社會在建筑工程評比過程中對技術資料有特殊要求,乙方有義務竭力滿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推諉。
6 材料設備管理
6.1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10日內,根據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方案編制工程整體材料需用計劃,在施工過程中編制材料備料計劃和材料進場計劃,各種材料計劃中須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列明其規格、品種、數量、進場時間、地點等。在材料進場前乙方需提前30日提供材料備料計劃、提前15日提供材料進場計劃,且上述材料計劃的提供時間須充分考慮材料的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計劃均須上報甲方審核批準后實施。對于任何乙方所提計劃之錯誤、遺漏、延遲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費、工期延誤及甲方的相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于上述計劃的審核批準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責任。
6.2 如果乙方的材料進場計劃發生變更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的備料計劃發生變更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夠采取補救措施。任何因乙方責任導致材料計劃的變更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上述通知并不能減少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6.3 所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由甲方供應至施工現場,乙方必須及時配合甲方進行共同盤點,按照雙方確認的數量進行接收,負責卸貨,并由乙方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辦理領用手續。材料一經領用,由乙方負責保管,直至工程完工。每月末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盤庫,核實當月材料實際消耗量。當甲方有需求時,憑調撥單可以從乙方庫中調出材料,乙方必須服從并配合裝車。由于乙方現場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所有甲方供應的材料,如果需要退場,乙方應負責提供裝車、卸車、退料等人工配合工作;如因乙方計劃不周而導致材料多進現場,該等多進場材料的退場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結束,乙方須確保工完料清。
6.4 由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乙方應根據工程進度及工期要求提供分批采購計劃、數量、品種、規格及供貨時間,提前報送甲方審核備案。
6.5 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設計標準采購材料及提供機械設備,須同時提供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設備進場前24小時通知甲方。
6.6 乙方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6.7 乙方施工材料、設備進場必須向甲方報驗,甲方應對乙方進場設備進行驗收,操作人員進行資質審核,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由于乙方未報驗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然而上述報驗程序并不能減少或免除乙方應該就本工程材料、設備供貨所應承擔的責任。
6.8 乙方采購提供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9 甲方發現乙方采購提供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乙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提供,直至驗收合格,由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6.10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設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方能使用,并須確保代用材料、設備能滿足工程設計標準及本合同要求,由此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工期影響應已考慮及包括在合同價款與合同工期內,由乙方負責承擔。
6.11 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在進入施工場地后,應滿足甲方使用要求和安全文明管理,并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
6.12 甲方保留將任何材料作為指定供應的權利,及將任何分項工程另行分包的權利,乙方同意并放棄以此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違約索賠主張。
6.13 甲方提供的設備,乙方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要求,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指揮安排,如違章操作、使用,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及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損壞或丟失甲供設備須按設備配件或設備的原值進行賠償。
6.14 乙方負責提供的材料,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超用、浪費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向甲方的材料、設備供方發出任何采購、訂貨指令和信息,且不得單方面簽收其供貨物品,否則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7 安全與環境管理
7.1 在合同簽訂同時,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和《環境管理協議書》。
7.2 本合同雙方須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8 工期和進度
8.1 合同工期已經考慮下列因素:
①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的節假日或公休日;
②高考、中考期間政府對施工的限制;
③與其他施工工序間不可避免的交叉作業影響;
④不利的氣候條件【不可抗力除外】;
⑤施工噪音及夜間施工時間段造成的影響;
⑥政府職能的部門的執法檢查、各種獎項的評比檢查、上級單位對工地的檢查;
⑦其它不利的條件【不可抗力除外】。
8.2 經甲方審批的《工程進度計劃》作為考核分包工期的依據,乙方須無條件完全正確地執行。
8.3 本合同工期為乙方已充分考慮了合同文件的有關內容,并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完全能滿足并達到甲方要求的工期,甲方的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準備、材料/設備加工定貨、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完工交付等全部工作時間,除本合同規定外,不作調整。
8.4 如出現地下埋藏文物或地下障礙物需要停工,并且非乙方責任引致的連續停工在15日(含15日)以內的工期損失已包含在合同工期內,連續停工在15日以上的工期損失則按本合同有關工期順延的規定執行。
8.5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甲方確認,工期可以順延:
①不可抗力(不含雨天、臺風等)。
②甲方項目經理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③乙方須在認為工期應當順延的情形發生后7天內,提出工期順延要求的報告,并附上相應的證據資料,甲方在接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簽認或提出拒簽理由。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提出報告,視為無工期順延的情形發生,工期不予順延。
8.6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在征拆或圖紙不到位的情況下有可能出現所分包項目不能連續施工的情況,乙方承諾將按甲方要求順延工期并不對此做任何費用增加及補償的要求。
8.7 乙方不能滿足合同工期進度要求時,甲方有權直接指揮乙方人員、設備,乙方必須服從并承擔所產生的費用,同時不能減輕乙方的合同工期責任。
9 合同價款與計量方式
9.1 合同價款:以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為準,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不作調整。
9.2 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工作內容的全部報酬,合同工作內容視為按照工程技術規范、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所說明的全部工作。合同價款視為包工、包料(甲方供應除外)、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并包括所有相關之費用,如生活水電費、住宿費、機械設備費、損耗、附件及配件費、包裝費、場內運輸費、價差、現場經費、開辦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冬雨季施工費、成品保護費、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調價、擾民調停費(指由乙方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保險費、風險費、包干費、趕工費、治安保衛費、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費、工具使用費、監控量測費、夜間施工費、垃圾清理費、消防設施費、環境保護費及與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費、各項稅費等費用。
9.3 任何因市場人工、材料、配件、能源、運輸、稅費的變動或政府及行業規定變動而引起的乙方的實際支出的增減均屬于乙方自身經營風險,視為已經事先充分估計并已經列入合同價款之中,合同履行期內不予調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9.4 計量方式
9.4.1 本工程工程量計量原則以施工圖紙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并以經甲方最終確認的工程數量為準,但不得高于施工圖數量與實際數量的較小值。
9.4.2 本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數量為暫定數量,不作為乙方結算依據,乙方結算按照上述計量原則進行計算。
9.4.3 本合同范圍內工作內容不得發生任何零工、零星機械臺班及技術措施費。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此類費用。合同外零星用工及零星機械,按照甲方簽證要求執行審批后方可結算,零星用工及零星機械月清月結,過期作廢。
10 變更計價
10.1 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對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數量做出任何變更或調整,乙方應遵照執行,該指示包括來自業主、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的設計變更、洽商、指示等。乙方因沒有遵守此條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損失或工期延誤都應由乙方承擔。
10.2 如果上述變更是因為乙方違約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發出變更指令,則任何此類變更后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0.3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0.4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10.5 發生上述情況時,乙方應在7日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附有詳細估算)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報告后上報業主,經業主審批后,甲方簽署意見并調整本合同價款,本變更合同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業主審批變更價款。
10.6 變更價款原則按下列順序確定:
①合同中已有適用于合同清單外工程的價格,按合同清單已有的價格進行計量;
②合同中有類似于合同清單外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合同清單中類似工程的價格進行計量;
③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合同清單外工程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價格,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10.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乙方應與甲方現場工程師及時核對簽認誤工人員數量、機械臺班(范圍僅限于受影響的下一道工序人員、機械,且誤工在8小時以下不予確認),并經甲方有權批準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乙方應于當期工程進度款申請時申報經甲方批準有效的誤工索賠費用,月清月結,當期未予提出的,甲方后期不予認可。
10 支付
10.1 本分包工程無預付款。
10.2 進度款計量周期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每月15日前將本月已完工程的形象進度報表及相關計量資料報甲方,甲方對乙方形象進度報表及相關計量資料進行審核,出具付款書并于次月25日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比例支付付款書中注明的當期應付。進度款金額詳見下述相對應內容:
①本期應得工程進度款金額(含當期變更計價、現場簽證和誤工索賠);
②扣甲供材料款(含甲供材超用量部分);
③扣減本期罰款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應扣款(如有)。
為確定或證明上述匯總表中的各項數額而準備的計算書、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這些計算書、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也應按照上述同樣的順序排列并配以適當的目錄和區分。乙方應確保每期上報結算資料中已包含當期發生的全部現場簽證和誤工索賠費用,并每期簽署《合同外費用承諾函》隨結算資料上報。
10.3 辦理支付手續的乙方須于次月5日前(甲方付款前20日內)向甲方送達滿足甲方財務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作為甲方付款前提。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工作,并保證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順利抵扣。乙方不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資格的,有義務通過稅務機關代開的方式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取得合規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支付乙方款項,如乙方未能提供發票,甲方將延遲至乙方提供合規的發票時支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完工結算5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剩余增值稅專用發票(結算額減已開發票額),以作為甲方付款前提,甲方不接受委托付款。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通過稅務部門認證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應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開具發票等補救措施。因以上事項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稅費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等額違約金,并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10.4 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誤工索賠及其它可調整的合同價款,乙方均應在當期進度款申請中提出,月清月結,當期未予提出的,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10.5 本進度款若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支付或緩付/遲付給乙方,乙方需自籌資金保證本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此停工、和對甲方進行工期費用方面的索賠。任何緩付、遲付的進度款,均不計算利息。
11 完工結算
11.1 本工程完工驗收后,且乙方按合同規定提交所有完工驗收資料后,28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申請單及完整的結算資料,乙方未能按期遞交結算申請單,視為接受甲方單方最終結算結果。結算申請單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結算合同價格(計算變更計價、現場簽證和誤工索賠,并扣除甲供材料款、代繳保險費用、各項違約罰款、甲供材料超量罰款后);
②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款項;
③應扣留的質量保修金(結算總金額5%);
④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最終合同價款。
11.2 甲方應在收到結算申請單及結算資料后及時完成審核確認,無異議的出具最終結算單;甲方對結算資料有異議的,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符合相關要求后出具最終結算單。最終結算單須加蓋甲方公司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11.3 甲方供應的材料(《甲方供應材料明細表》),乙方負責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用量及損耗系數之內控制使用。對于超量部分,甲方將按甲供材料價格表中材料單價加包裝、運輸費等乘以超出上述核定量之部分2倍從乙方分包價款中扣除;如若材料消耗小于約定數量,則對此部分節余材料進行獎勵,即節余材料成本費用甲方與乙方雙方按5:5分成(此節余為正常節省,即約定損耗系數內節省,乙方不得因此偷工減料,一經發現將處以1萬元/次的罰款,并收回節余獎勵)。
12 履約擔保
12.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的同時,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甲方提交履約保函(或提供同等金額的履約保證金)。該保函采取甲方和乙方雙方同意的格式。開具保函的機構須經甲方同意,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12.2 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本分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28日止。在有效期滿28日內將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12.3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在按照上述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提出索賠之前,均應通知乙方并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13 缺陷責任與保修
13.1 缺陷責任期自全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時長24個月。本分包工程于完工結算時扣留結算總金額5%的質量保修金,乙方履行完保修維修責任,在缺陷責任期滿后28天內,并在甲方獲得業主的相應款項以及按合同規定扣除應扣的款項后,一次性(無息)返還。保修金返還需扣除以下費用:
①甲方委托他人完成保修維修工作的費用;
②甲方代為支付的為返修以及其它與之相關聯工作所需的費用;
③因乙方過失、責任而賠償業主、使用方的相關損失;
④其它與保修維修有關的費用。
13.2 施工現場發現質量缺陷問題時,甲方、乙方應共同及時界定責任,除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等)、甲方技術交底錯誤及甲供材質量問題,所有質量缺陷均視為乙方責任,乙方應承擔缺陷整治義務并承擔相應費用。
13.3 質量保修期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自本全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分包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3.4 質量保修責任
①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人維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維修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全部費用及甲方的相應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管理費用以委托第三方維修費用總額的25%計?。?。
②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時,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③乙方的操作工藝、材料質量、施工質量存在的缺陷以及為修補該缺陷而需進行的剔鑿和恢復以及其它相關工作,若乙方自身技術水平與資質不能勝任類似工作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施工隊伍完成相關作業,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④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行業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作業,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⑤質量問題保修完成后,由業主、使用方會同甲方組織驗收,各方驗收合格后當次保修即告結束。
13.5 保修費用與賠償責任
①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②如乙方施工質量缺陷、工藝缺陷、材料老化等缺陷與瑕疵給使用方、業主造成人員物資財產等直接損失以及其它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③為返修以及受返修影響的相關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④因業主、使用方使用或保養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應盡義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則由甲方牽頭,乙方配合,向責任方索要,但甲方沒有追索此項債務的義務。
⑤若合同雙方對分包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則共同約請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進行鑒定。如果鑒定結論乙方質量不合格,則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14 保險
14.1 甲方投保內容:施工人員意外傷害險。
14.2 乙方投保內容:乙方應為其所有人員購買工傷保險、意外傷害險及其他各類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并向甲方提供相應保單復印件(原件備查)。乙方應自行辦理并履行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類保險,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財產、設備、工程、農民工工傷保險等,并在出險時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以保障乙方自身與工程的利益。否則,一切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負。
14.3 乙方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及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14.4 關于乙方雇傭的任何員工或其他人員的任何意外事故或傷害所引起的一切損失或法律補償費,甲方均不負責任。乙方應使甲方免遭此類損失或補償費,免遭此方面或與此相關的任何索賠、訴訟和費用。
14.5 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15 不可抗力
15.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業主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15.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乙方向甲方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日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5.3 因工程導致乙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停工損失、工程所須清理與修復費用的計算,均按業主的批復執行。
15.4 延誤的工期按業主通知相應順延。
15.5 因本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責任方的相應責任。
16 違約責任
16.1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后果、責任,概由違約方承擔。
16.2 禁止轉包本合同工程。如乙方轉包、未經甲方同意違法分包本合同工程,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16.3 安全違約
17.3.1 乙方因違反國家安全質量法規及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出現火災、坍塌、人員重傷、死亡等重大責任事故,則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并按相關法規接受行政及法律處罰;如造成甲方及對第三人利益的損害等,該損害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7.3.2 由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原因導致隱患與違章在各級各類監督檢查過程中,給甲方造成信譽評價扣分、經濟損失,以及停止招投標等市場影響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按甲方公司及項目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7.3.3 甲方和乙方應對各自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后,首先施救、保護現場,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應的費用,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由乙方負責。
17.3.4 如乙方違反國家、地方、甲方及本合同關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但尚未造成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應及時改正行為并賠償相關方的損失,如未及時整改, 根據甲方公司及項目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7.3.5 乙方必須接受相關方和甲方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檢查中的不合格項目、安全隱患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成,否則將根據甲方公司及項目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直至整改合格。
17.3.6 乙方未按法規要求及合同承諾配備安全員,處以1000元/人*天的罰款。
17.4 質量違約
17.4.1 乙方必須接受相關部門和甲方組織的工程質量檢查,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必須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完成。
17.4.2 乙方有以下違約行為的,甲方可根據合同約定處以罰款:
①不按圖施工的,處以2000-5000元/次罰款。
②未進行隱蔽驗收,驗收不合格強行施工的,處以2000-5000元/次罰款。
③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處以2000-5000元/次罰款。
④成品防護不到位,施工后出現較大面積破損或污染的,處以2000-5000元/處罰款,并負責對破損工程進行修復到達質量標準。
⑤原材料、設備未按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進行報驗、審批或手續不全,已投入使用;乙方未按要求及時上報主要材料、設備使用計劃或不能及時上報審批用相關資料的,處以2000-5000元/次罰款。
17.4.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按甲方公司及項目質量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7.4 工期違約
17.5.1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節點延誤,處以1萬元/天罰款,節點延誤罰款不應解除乙方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合同約定的其可能承擔的其他責任、義務或職責,如乙方最終按合同約定工期完工交付,則退還節點延誤罰款。
17.5.2 主要機械設備未到場的工程進度延誤,對未按要求進場的主要機械設備處以1000 元/天*臺的罰款。
17.5.3 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約定完工交付,處以1萬元/天罰款,同時節點延誤罰款不予退還,并賠償因工期延誤造成的連帶損失。
17.5.4 甲方在認為確有必要時,可指令乙方暫停施工,乙方必須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處理意見后向甲方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批準后方可繼續施工;乙方如果不執行甲方的停工指令或擅自復工,甲方有權處以5萬元/天的罰款,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7.6 用工違約
17.6.1 如經查實乙方未依法辦理勞動(或勞務)用工、社會保險手續的,處以5000元/人*次罰款。
17.6.2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經查實乙方拖欠或克扣施工人員工資,導致勞資糾紛或發生危及公共安全或正常社會秩序的事件的,甲方可代乙方支付拖欠或克扣的施工人員工資,并對乙方處以2倍罰款。
17.6.3 特殊工種未持證上崗,處以5000元/人*次罰款,該人不得從事本工種。
17.6 其他違約
17.7.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具、送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通過稅務部門認證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應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開具發票等補救措施。因以上事項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稅費損失的,甲方將要求乙方支付等額違約金,并從乙方應結款或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7.7.2 乙方項目經理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離崗的,處以5000-10000元/天罰款,直至乙方項目經理回到現場指揮施工。
17.7.3 甲方如認為乙方主要管理人員的工作行為可能影響或已實際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權要求乙方另行委派,乙方必須即時另行委派,否則,處以2000-5000元/人/天罰款;如乙方兩次拒絕更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場。
17.7.4 乙方配備的技術、安全、質量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或擅離崗位,處以2000-5000元/人*天罰款。
17.7.5 未按甲方安全質量通報要求及時上報整改情況,處以1-5萬元/次罰款。
17.7 根據施工組織安排和乙方實際履約能力,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合同工程量,直到合同終止,勒令限期退場,同時不免除乙方合同責任,乙方不得以此提出費用補償。
17.8 以上違約罰款,以甲方發出的通知為準,不管乙方簽字確認與否,隨當期工程進度款扣除,至完工結算全部扣清,乙方應結款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若乙方與甲方在其他項目存在相應工程款的,以上不足扣部分,可在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
17.9 乙方因自身原因在合同約定工作未完成前主動退場或因不能滿足合同要求而被勒令退場時,未完成工程視為乙方違約在先自動放棄,甲方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清單單價的80%同乙方辦理結算;由此造成的對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后續施工隊伍的進場費及趕工費,及由甲方認定的可能存在的未施工工程某分項工程單價偏低的差額部分)均由乙方承擔。發生以下事實之一時,甲方可勒令乙方限期退場:
①乙方在合同期內無力完成任務;
②因乙方原因業主或監理工程師通報連續兩個月施工進度不滿足要求;
③施工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拒不整改;
④因乙方原因業主或監理工程師通報影響甲方聲譽;
⑤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要求乙方退場的;
⑥乙方惡意放棄后續工程施工;
⑦事實表明,乙方無力管理其施工人員,造成罷工、圍攻等群體性事件的。
17.10 乙方在甲方責令退場后拒不退出,甲方有權強制清退乙方并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17.11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經濟損失或使得業主或其它方對甲方進行罰款的,此經濟損失或罰款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乙方的應結款或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17.12 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業主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業主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業主或工程師的指令。如乙方與業主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本分包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損失。
17.13 乙方不執行甲方的指令或違反甲方關于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甲方可單方面書面終止合同,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7 爭議解決
18.1 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18.2 發生爭議后,除非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②仲裁委員會仲裁終止合同。
18 終止與轉讓
19.1 在乙方交付齊全有效的技術資料,履行完保修職責,保修期結束,本合同即告終止。
19.2 不論基于何種原因而導致甲方與業主之間的合同解除時,本合同都同時無條件予以解除。
19.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且乙方不得以其應收賬款債權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證或擔保,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分包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4 乙方工作
4.4 增加甲方僅提供板房(具備通電,住房數量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費用),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生活區用水用電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配套設施(空調、照明、床鋪、床上用品)均由乙方自行配置,食堂由乙方自行解決(必須符合業主、監理、甲方各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其他單位的處罰,甲方將以雙倍價格對乙方進行處罰);
4.7 負責本工程除甲方控制測量以外的測量、放線、監測工作,必須配備滿足項目生產的測量專業人員,并在進場施工前將人員資料報備項目,面試合格后方能進場施工,并按項目要求配備測量儀器(儀器校準、及使用年限需達到要求),負責對本工程的基準坐標點、高程點、沉降及位移觀測點的保護工作,確保不被破壞。
5.1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質量檢查人員,并經項目面試報備后進場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滿足要求,并按標準進行施工和驗收。施工中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規范、地方/行業及業主關于本工程施工的規范、標準、規程、規定以及為達到上述質量標準甲方提出的要求。為達到上述標準,乙方所采取的各種措施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7.5.5 乙方未及時執行甲方下發的整改及罰款單,或者不投入整改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等,甲方有權按2000元/次進行罰款,直至整改完成;對于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無法滿足現場生產,甲方有權以指令單、及其他形式要求乙方增加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該費用在合同綜合單價已考慮,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內配備,延期按5000元/天計算;
4.26 承包人負責提供鋼筋加工場桁吊,桁吊移交分包人質量驗收后,過程維護、日常管理、檢修維修等由分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
4.27 混凝土罐車運送砼到現場后,分包人自行負責混凝土的輸送及澆筑方式。
4.28 施工前場地平整由分包人負責,需達到滿足機械設備就位的強度要求。
20.1 乙方應做好測量控制及技術交底工作并經甲方同意,因乙方原因造成偏位等,所有二次修補、破除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20.2 本工程的工程質量須達到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和其他政府單位評定的合格等級和整體工程項目的質量獎項要求標準,若本工程達不到此質量標準或整體工程項目的質量獎項要求標準,乙方須賠甲方的一切損失。(且乙方被視為已對此質量要求作出承諾)。
21 材料設備管理
21.1 材料管理詳見附件2《甲方供應材料明細表》
21.2 設備管理詳見附件3《擬進場機械設備一覽表》
21.3 乙方進場施工所用設備手續必須齊全有效且設備出廠時間不得大于5年,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相應崗位操作證書,進場前將設備資料,設備操作人員相關證件報送至項目物資設備部,經查驗合格同意后方可進場。
22.1 乙方施工應滿足甲方、監理、業主及政府部門的安全環境管理要求,避免揚塵、噪音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22.2 必須按照“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持有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23 合同價款與計量方式
23.1 本清單工程量按初步設計圖擬定,為暫定工程量。綜合單價不以工程量變動而變動。分劈里程位置、施工范圍、各鉆機類型對應的工程量為暫定,承包人可根據進度安排、開工條件、現場情況等進行調整,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費用和異議,綜合單價不予調整。
23.2 變更簽證由《指令單》、《工程量確認單》、《費用確認單》組成,乙方收到《指令單》后按指令進行施工,完成變更簽證指令工程施工后,經項目建造部、質量部、合約部等部門驗收,進行變更簽證完工確認,結合實施過程中記錄,項目部與乙方共同確認,形成《工程量確認單》;乙方向甲方報送變更簽證費用,經與甲方充分談判,依據變更簽證指令申請時的初步洽談費用,確定變更簽證費用報審金額,編制《費用確認單》。
23.3 變更簽證的要求:
①累計辦理的變更簽證費用金額超過原合同額的10%時,須簽訂補充協議后方可辦理;變更簽證指令申請費用單次及累計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原合同額的30%,若超過原合同額的30%,則超出部分無效,不受本合同保護;
②除緊急事件外,變更簽證指令單不得補辦,乙方完工后補辦的變更簽證無效;
③變更簽證工程量原則上以實物工程量為主,不允許采用計時工、臺班、包干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④變更簽證涉及到隱蔽工程時,在隱蔽前必須經項目建造部、質量部、合約部現場確認,同意后方可隱蔽;
⑤工作內容屬于合同范圍內的不得進行簽證;
⑥保證簽證內容的真實性,填寫規范,不得隨意涂改,有涂改現象一律作廢。
23.4 乙方進場后,30天內根據施工圖紙計算工程量,并與甲方進行核對確認,作為進度 款支付依據。乙方不按要求辦理,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24 支付
24.1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時間和方式: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業主審核確權工程量,甲方審核確認后按照審核完成工程量扣除管理費后的70%支付工程進度款。
24.2 分包工程結算完成后付至結算總額的95%,剩余5%的保修金,保修期滿后,分包工程款付至結算總價的 100%。甲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須提供項目當地稅務局或業主指定稅務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不提供發票暫不支付工程款。
24.3 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工程款時,應同時滿足“三項支付條件”:
①乙方無拖欠工人工資情形;
②乙方申請支付工程款依據的工程結算書已經由甲方最終有效確認,付款期限已經屆滿;
③乙方向甲方提供了結算額的建筑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且甲方已完成發票認證;
24.5 乙方承諾:乙方應有一定的資金籌措實力,若因業主未支付相應工程款,導致甲方不能及時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應籌措資金保證工程進度,不得以資金不到位為由停工或誤工,并同意放棄向甲方追究違約和計取利息的經濟責任。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4.6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 )作為收款經辦人,同甲方相關人員溝通洽商付款具體事宜。
甲方將僅向乙方本單位名下銀行賬戶支付工程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代為收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24.7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以其本單位名義開具的,適用 10 %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加蓋與本合同中乙方名稱一致的發票專用章(如稅務部門要求合同、發票等備案登記的,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按如下信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甲方信息: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履約擔保
25.1 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 。擔保額度: 提供人民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分包合同金額的5%,人民幣大寫: ),并在合同簽訂前10日內繳納完成全部履約保證金。如未按時繳納,則在進度款中一次扣除。本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辦理完完工結算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退還申請手續,經甲方確認無誤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后無息退還。
26 缺陷責任與保修
26.1 工程保修期限:2年,保修期自甲方全線一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7 保險
27.1 如乙方未能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類保險,甲方將在進度款中扣除相應費用。
28 違約責任
28.1 安全違約增加:乙方必須接受相關方和甲方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檢查中的不合格項目、安全隱患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成,否則將根據甲方公司及項目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直至整改合格。乙方未按法規要求及合同承諾配備安全員,每人每天扣違約金1000元。
28.2 質量違約增加:無論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過驗收,當甲方或監理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要求返工,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對缺陷進行修補或返工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并可另行雇傭其他單位進行修補,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雙倍扣除。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8.3 勞務、管理人員投入必須滿足甲方進度要求,現場施工必須滿足甲方質量、安全要求,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一部分工程劃給其他分包完成,單價按第三方單價乘以1.5執行,在每月進度款中扣除,乙方對此必須無條件接受。
29 窩工
29.1 出現如下情況甲方不予認可:
①因乙方投入資源不足導致的窩工、趕工現象,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②因任何原因導致項目當月停窩工15天以內(含15天)的,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③因施工質量、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項目停工整改的,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④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材料,所發生的材料二次采購和造成的停窩工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⑤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進行人員、設備分流,乙方未執行所發生的停窩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9.2 出現如下情況甲方予以認可:
①因政府環保影響導致項目當月停窩工15天以上(不含15天);
②因甲方原因未按時移交工作面,導致項目當月停窩工15天以上(不含15天);
③因甲方原因未按時提供材料、設備,導致項目當月停窩工15天以上(不含15天);
④因政府部門、業主、甲方檢查導致項目當月停窩工15天以上(不含15天);
⑤停工期間甲方要求乙方人員留守的,將根據現場實際人數進行補償。
29.3 停窩工補償標準:符合補償條件,當月停窩工天數大于15天,不論任何工種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予以補償(不含前15天);
29.4 甲方所發出的指令、通知,可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乙方應無條件簽收,如拒收應向甲方承擔每次1000元的違約金,甲方也可向乙方發出電子郵件***
甲方有效電子郵件地址:***
乙方有效電子郵件地址:***
若電子郵件***
29.5 如乙方對甲方指令認為有異議的,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如未及時發出書面申告視為接受甲方指令。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乙方必須立即執行。
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均由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雙方已完全知曉并理解其全部內容,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任何爭議;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就本合同內容予以明確說明,雙方一致認可其中內容不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
30 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單
附件2:甲方供應材料明細表
附件3:擬進場機械設備一覽表
附件4:安全管理協議書
附件5:環境管理協議
附件6:項目綜合授權書
附件7:分包人授權委托書
附件8:物資領料扣款授權書
附件9:分包現場管理人員名單
附件10:工人工資支付承諾函
附件11:《合同外費用承諾函》
1.1工程量清單符合施工工序和技術規范要求。
1.3本合同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各細目所報單價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均應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措施、檢測、質檢、安裝、缺陷修復、資料、保險、安全文明、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等費用以及招標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合同約定的風險。
2.1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為暫估量,僅作為投標編制報價的基礎,不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
2.2實際支付應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約定的計量方法和計量規則,經招標人認可或同意為準。
3.1計量工作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程序進行,所計量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約定及國家現行規范要求。
3.2各工程項目中已包括的所有材料及工作損耗均不單獨計量,應綜合考慮在投標報價的單價中。
4.2單價精確到人民幣“分”。
4.3合價(工程數量與單價的乘積)精確到人民幣“分”。
5.工程量清單報價見附表
鄭州地鐵3號線農業路站盾構材料退場運輸招標清單 |
||||||
序號 |
工作內容 |
單位 |
工程量 |
不含稅單價(元) |
不含稅合價(元) |
備 注 |
1 |
鄭州(至)佛山平板車9.6米 |
次 |
10.00 |
包括運輸費、稅費、保險費等運輸所需的所用費用 |
||
2 |
鄭州(至)佛山平板車13米 |
次 |
30.00 |
包括運輸費、稅費、保險費等運輸所需的所用費用 |
||
3 |
鄭州(至)佛山平板車17.5米 |
次 |
17.00 |
包括運輸費、稅費、保險費等運輸所需的所用費用 |
||
4 |
不含稅小計 |
元 |
||||
5 |
稅金(9%) |
元 |
||||
6 |
含稅小計 |
元 |
投 標 函
致: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1.在研究了貴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含補充招標文件第 號)和考察工程現場后,我們愿意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復工作。
2.如果貴公司接受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在接到招標人的開工通知后,按規定時間開工,并在 日歷天的工期內完成本合同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該工期從招標人發布的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期算起。
3.如果貴公司接受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貴公司認可的條件,按招標文件寫明的金額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開標之日起 天的投標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本投標函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函始終將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隨時接受中標。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生效之前,本投標函連同貴公司的中標通知書將構成貴我雙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6.我們理解,貴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標價的投標或其他任何投標。同時也理解,貴公司不負擔我們的任何投標費用。
7.隨同本投標函,我們出具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投標擔保。如果我們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或在接到中標通知后的15天內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貴公司有權沒收投標擔保,另選中標單位。
投標人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職務) (姓名) (簽字)
傳 真: 日期: 年 月 日
致:中建鐵投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本授權書宣告: (投標人全稱) (職務) (姓名)合法地代表本單位,授權 (投標人全稱) 的 (職務) (姓名)為我單位代理人,該代理人有權在 (項目) 施工投標活動中,以我單位的名義進行合同協議書簽訂、工程量清單簽認、驗工計價、付款、結算以及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事項。
投標人: (蓋章)
授權人: (簽字)
授權代理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3 投標總價
投標總價
招標人 |
: |
|||
工程名稱 |
: |
|||
投標總價 |
(小寫): |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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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 |
: |
(單位簽字蓋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簽字蓋章) |
||
編制時間 |
: |
格式4 清單報價格式見附表
格式5 擬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機械表
擬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機械表
序號 |
機械 |
規格 |
額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噸位(t) |
廠牌及出廠時間 |
數量(臺) |
新舊程度(%) |
|||
小計 |
其中 |
||||||||
自有 |
新購 |
租賃 |
|||||||
注:新購和租賃為投標人計劃在本工程中新購或租賃的數量。
擬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員匯總表
投標人:
序號 |
姓名 |
年齡 |
性別 |
學歷 |
主要施工履歷 |
相關證書 |
擬在本項目 擔任職務 |
項目經理 |
|||||||
技術主管 |
|||||||
材料員 |
|||||||
施工員 |
|||||||
技術員 |
|||||||
安全員 |
|||||||
質檢員 |
|||||||
... |
|||||||
注: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技術、生產、商務、質量、安全、物資、設備等負責人***
投標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 近5年內類似工程情況一覽表
近5年內類似工程情況一覽表
投標人:
工程名稱 指標 |
|||||
合 同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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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
工程規模 |
|||||
結構形式 |
|||||
質量要求 |
|||||
施工方法 |
|||||
竣工日期 |
|||||
實際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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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
|||||
結算總價 |
|||||
合同總價 |
|||||
備 注 |
注:有獲工程獎項的需附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