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要求
供應時間 1.隨現場施工進度及時進場
質量 1.本合同項下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質量要求,并且不得低于國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關于該商品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1.實行樣品買賣的,乙方提供的樣品的質量不得低于上述質量標準,且商品質量不得低于甲方書面確認的樣品的質量。如上級抽查發現質量問題,供應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所供產品質量合格,質量證明材料齊全。所供產品品牌、規格型號、質量要求等雙方一旦確認,乙方不得隨便改變或降低質量要求,在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一律退貨。
其他要求 3.商品應包裝牢固,乙方應按商品的特點采取防潮、防震、防銹等措施,在正常運輸情況下運抵目的地時完好無損,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1.本合同項下商品采用汽車運輸方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運輸方式,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商品損壞、損耗或丟失概由乙方負責。 2.貨到交貨地點后,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苗梁、叢鵬 與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外觀、規格型號、數量檢驗,驗收以國家驗收規范、質量標準、合同要求及乙方提供的樣品等為依據,檢驗合格后,甲方指定的兩名收貨人與乙方共同簽署收貨單后方能生效,作為交付憑證。若該商品為發包人指定采購的商品,發包人駐工地代表也應參與商品驗收,乙方、甲方兩名收貨人及發包人在收貨單上簽字后方視為商品已經交付。商品如需調試的,則在調試驗收合格后簽署驗收單,方視為收貨。 3.乙方交貨時必須提供商品的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性能檢測報告等,否則,甲方有權拒收商品。 4.乙方應在貨到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前3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產生的延誤收貨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者樣品的,乙方必須于3日內調換質量合格的商品;乙方拒絕調換或甲方拒收的,由乙方負責運出交貨地點,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 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1 %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1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 20 %的違約金以及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有權直接從材料款中扣除違約金及賠償款。 7.乙方保證具有生產或銷售本合同項下商品國家有關部門或甲方所要求的資質,否則,除支付甲方合同總價款 20 %的違約金外,還須承擔因此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8.乙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