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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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 二、 單一來源編號:singleSource**************** 三、 采購項目名稱:電信通訊線路、短信及IDC機房服務 四、 采 |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浙江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9081471240609
三、 采購項目名稱: 電信通訊線路、短信及IDC機房服務
四、 采購組織類型: 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電信通訊線路、短信及IDC機房服務 | 1 | 1210000 | 項 |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我中心自2010年,根據省交通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規劃設計》通知(浙交[2001]53號)要求,在全省建設高速公路骨干通信網。為實現各相關高速公路路段系統與位于杭州市區內的省中心系統的連接,省中心通過租用電信入城光纜方式實現通信鏈路的連接。同時為保證省中心道路運輸信息化發展租有中國電信IDC機柜、短信平臺等其他服務。在使用期間,線路穩定、服務良好,為做好系統維護、保持業務正常穩定運行,經省財政廳采監同意,我中心2011年至2018年均以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將電信通訊線路、短信及IDC租賃費服務項目招標委托給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服務。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市上城區將軍路32號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王琦 | 教高 | 杭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
張默晗 | 高工 | 湖州市公路局 |
葛曉峰 | 高工 | 省交通信息中心 |
沈學鋒 | 中級 | 杭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根據原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原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簽署的相關合同,自2001年以來,兩局租有中國電信IDC機房機柜、線路等資源,承載著高速公路聯網運行收費系統、道路運政信息系統等主要業務系統的應用,多年來運行穩定可靠。若更換上述服務的提供商,需要搬遷機房、切換線路,產生業務中斷和大量投資浪費。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31條第一款之規定“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浙財采監[2014]28號第11條第一款之規定“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建議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進行采購。
十、 其它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其他事項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浙江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