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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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廣播電視總臺 二、 單一來源編號:singleSource**************** 三、 采購項目名稱:***融媒體中心技術平臺建設采購項目 四、 采購組 |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江山市廣播電視總臺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9081968044445
三、 采購項目名稱: 江山市融媒體中心技術平臺建設采購項目
四、 采購組織類型: 政府集中采購-委托本級集采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江山市融媒體中心技術平臺建設采購項目 | 1 | 9970000 | 項 | 見附件 |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2017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文化浙江建設的意見》(浙委發[2017]48號),以及中共中央宣傳部和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縣級融媒體中心省級技術平臺規范要求》(GY/T 321-2019)和《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規范要求》,在重點實施文化浙江十大工程之一的“媒體融合發展工程”中要求“推動市縣媒體整合區域資源,強化融合創新,打造區域性新型主流媒體,支持省主要傳媒集團與市縣媒體建設戰略合作關系,實現平臺、資源、技術等共建共享”。1. 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有限公司是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日報社)控股子公司,負責運營省委省政府官方新聞網站。 2. 浙報集團融媒體平臺由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運營維護,具有成熟的運維技術。 3. 采用浙報集團融媒體平臺有助于江山融媒體中心推進全市新聞宣傳平臺的融合和發展。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市體育場路178號浙報傳媒大廈裙樓3樓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姜一君 | 高級 | 江山市碗窯水庫管理局 |
周江水 | 中級 | 江山市發改局 |
王建平 | 中級 | 江山市財政局 |
鄭元良 | 工程師 | 江山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
王正軍 | 中級 | 浙江萬盛律師事務所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2019年8月13日10:00,江山市廣播電視臺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江山市融媒體中心技術平臺建設采購項目擬實施單一來源采購進行了論證,論證結果為: 1.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于2019年1月15日印發《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規范》,該建設規范“5.1總體要求”中指出,縣級融媒體中心應充分利用省級技術平臺提供的資源和各種服務。 2.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有限公司是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日報社)控股子公司,負責運營省委省政府官方新聞網站;浙報集團融媒體平臺由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運營維護,具有成熟的運維技術;采用浙報集團融媒體平臺有助于江山融媒體中心推進全市新聞宣傳平臺的融合和發展。 3.根據市委辦【2019】110號中共江山市委辦公室 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山傳媒集團組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實施步驟第三步規定:江山市融媒體中心技術平臺與浙報集團“天目云”技術平臺合作,實施并完成報紙、網站、新媒體部分與省級平臺的互聯互通要求。 綜上,與會人員一致認為本項目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購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前已由縣級人民政府或授權的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與相關合作伙伴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按照協議約定必須向相關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題采購服務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故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擬定供應商為浙江在線新聞網站有限公司。
十、 其它事項:
本項目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江山市廣播電視總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江山市財政局采監科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