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24 |
---|---|
招標代理: | 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經***財政局平財采確臨[****]****號確認書批準,**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當湖街道辦事處委托,就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經平湖市財政局平財采確臨[2019]2305號確認書批準,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人民政府當湖街道辦事處委托,就下列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ZJXDZCY-PH2019-046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磋商采購內容:
項目名稱 |
數量 |
服務內容 |
采購預算 |
|
1 |
當湖街道服裝箱包邊角料收集清運服務采購項目 |
1項 |
詳見第二章招標項目需求 |
人民幣26.0萬元 |
五、磋商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2、符合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且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特定條件:平湖市外的企業中標后須在平湖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經工商注冊的分支機構;
4、不接受聯合體招標。
六、報名及磋商文件的獲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2.報名時間:2019年07月24日起至2019年07月31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3.報名截止時間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允許潛在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但如對磋商文件有異議應按本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標采購單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復。
4.本項目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現場報名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報名網址:政府采購云平臺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戶”登錄后進行報名)
說明:
①政府采購云平臺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戶”登錄后進行報名)
②未注冊的投標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完成供應商注冊后再行報名
注冊地址:***
③政采云咨詢電話:***
5.潛在供應商招標文件依法獲取方式:須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完成正式供應商注冊后自行下載。
網址: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ph.jxzbtb.cn/),(采購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標公告下,請自行下載)
6.磋商文件售價:磋商文件工本費每套500元,投標單位可在開標現場繳納磋商文件費或至平湖市勝利路129號建工大廈B幢四樓(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認購紙質版磋商文件。
七、磋商保證金
1.磋商保證金:人民幣0元整。
2.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給采購人和采購組織機構造成損失的,采購組織機構可按照磋商文件約定要求供應商承擔賠償責任。
八、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和地點
投標人應于2019年08月05日14時30分前將磋商響應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開標室(浙江省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129號(建工大廈B幢)4樓),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九、磋商響應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19年08月05日14時30分在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開標室(浙江省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129號(建工大廈B幢)4樓)磋商,投標人可以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授權代表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出席)。
十、招標公告發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ph.jxzbtb.cn/)
十一、質疑和投訴
1、供應商如認為招標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質疑期限自供應商獲得采購文件之日起計算(但采購文件在發售或報名截止日后獲得的,應當自截止之日起計算),且應當在采購響應截止時間之前提出);供應商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
2、供應商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管部門投訴。
3、質疑受理地點: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聯系人:趙先生;聯系電話***
4、投訴受理地點:平湖市財政局;聯系人:陸先生;聯系電話***
十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平湖市人民政府當湖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勛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3、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平湖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聯系人***
投訴電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