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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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 | 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受***人民政府昌碩街道辦事處的委托,就其所需***昌碩街道大網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縣人民政府昌碩街道辦事處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縣昌碩街道大網微格管理系統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磋商。
一.項目編號: HXCG-ZF-2019-064
二.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項目概況:
序號 |
采購內容 |
技術參數要求 |
數量 |
預算(萬元) |
1 |
大網微格管理系統 |
詳見磋商文件 |
1項 |
40 |
備注 |
磋商報價不得超預算,超預算為無效標。 |
四.磋商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2、至本項目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前,供應商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不允許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五.磋商文件發售時間、地址、方式、售價:
1.發售時間: 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6日 (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2.獲取磋商文件地址:***
3.獲取磋商文件方式:報名購買。
4.磋商文件售價(元):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2019年7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時間)
七.磋商響應文件提交地址:***
八.磋商開始時間:2019年7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時間)
九.磋商地址:***
十.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購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競爭性磋商公告為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質疑和投訴需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規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購網中“下載專區”內下載,質疑時供應商需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環節的質疑。
2.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原件備查、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
(3)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4)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備查,加蓋公章復印件一份);
(5)磋商報名表(需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供應商名稱、詳細地址、聯系人、聯系人***
3. 資格審查
所有資格證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時隨帶,供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審查。
4.本項目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十一. 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安吉縣人民政府昌碩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浙江華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董自鋅 聯系電話:0572-5601677 傳真:***
地址:***
3、政府采購行政監管及投訴受理部門:安吉縣財政局;
聯系電話:0572-5302207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