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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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浙江工商大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簡要說明:**省**廳執法辦案綜合應用系統二期(以下簡稱辦案系統),由**威燦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由省**廳在全省**機關統一部署。**警察學院擬建設的**行政執法仿真教學中心建設項目完全依托于辦案系 |
公示簡要說明:浙江省公安廳執法辦案綜合應用系統二期(以下簡稱辦案系統),由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由省公安廳在全省公安機關統一部署。浙江警察學院擬建設的公安行政執法仿真教學中心建設項目完全依托于辦案系統,是在辦案系統基礎上圍繞教學體驗而作的擴展性開發應用,其建設需求需要與辦案系統實現無縫對接,才能保證教學產品及業務數據的一致性、關聯性,所以建設所需設備和系統軟件可以為來源單一,產品供應商為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
一、 采購人名稱: 浙江警察學院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907595038031
三、 采購項目名稱: 執法辦案綜合應用系統
四、 采購組織類型: 分散采購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執法辦案綜合應用系統 | 1 | 473100 | 套 | 由省公安廳在全省公安機關統一部署。浙江警察學院擬建設的公安行政執法仿真教學中心建設項目完全依托于辦案系統,是在辦案系統基礎上圍繞教學體驗而作的擴展性開發應用,其建設需求需要與辦案系統實現無縫對接,才能保證教學產品及業務數據的一致性、關聯性。 |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市江干區迪凱國際中心1602室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郎蕭 | 高工 | 浙江建院建筑規劃設計院 |
王建林 | 教授 | 浙江工商大學 |
楊磊 | 副教授 | 浙江工商大學 |
金啟洲 | 教授 | 浙江工商大學 |
熊璐瑤 | 高工 | 上海爾執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浙江警察學院擬建設的公安行政執法仿真教學中心建設項目完全依托于辦案系統,是在辦案系統基礎上圍繞教學體驗而作的擴展性開發應用,其建設需求需要與辦案系統實現無縫對接,才能保證教學產品及業務數據的一致性、關聯性,所以建設所需設備和系統軟件可以為來源單一,產品供應商為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
十、 其它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其他事項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浙江警察學院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