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簡要說明:塔城市人民法院采購科技法庭設備,根據《關于規范法院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塔中法明傳【2016】102號)文件要求,法院信息化建設不斷推進,為規范相關工作,塔城地區兩級法院科技法庭的建設統一使用北京華夏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北京華夏電通科技有限公司授予塔城市眾恒電腦網絡商貿有限公司為本項目唯一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要求,特申請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一、 采購人名稱: 塔城市人民法院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9061152040174
三、 采購項目名稱: 塔城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設備采購項目
四、 采購組織類型: 政府集中采購-委托本級集采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科技法院設備 |
1 |
524000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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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根據《關于規范法院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塔中法明傳【2016】102號)文件要求,法院信息化建設不斷推進,為規范相關工作,塔城地區兩級法院科技法庭的建設統一使用北京華夏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北京華夏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豐秀中路3號院6號樓5層101
九、 論證專業人員意見: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要求,請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十、 其它事項: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4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塔城市人民法院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塔城市財政局采購辦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