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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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省統計局(本級) 二、 單一來源編號:singleSource************** 三、 采購項目名稱:統計專網整合項目 四、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 五、 |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浙江省統計局(本級)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90586575521
三、 采購項目名稱: 統計專網整合項目
四、 采購組織類型: 分散采購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統計專網整合 | 1 | 1180000 |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統計專網整合指將全省各級統計單位網絡按照省、市、縣三級架構并入各級政務外網,通過政務外網實現全省各級統計系統單位的互聯互通。統計主干網主通訊線路一直以來租用電信線路,熟悉統計系統全省網絡架構、線路,租用電信線路以來,網絡運行穩定,服務及時主動,租用效果良好。若更換供應商將導致每個節點在專網鏈路割接過程中存在不確定風險。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市將軍路34號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黃炎 | 高工 |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信息中心 |
金永勤 | 高工 | 浙江省財政廳數字中心 |
吳建苗 | 高工 | 浙江省稅務局征科處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根據《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 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規定,專家組認為該項目適用單一來源方式組織采購,建議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作為項目服務提供商。
十、 其它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其他事項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浙江省統計局(本級)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