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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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浙江大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省交通運輸廳 二、 單一來源編號:singleSource**************** 三、 采購項目名稱:《波形鋼腹板組合橋施工方法研究》 四、 采購組織類型 |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9031623225185
三、 采購項目名稱: 《波形鋼腹板組合橋施工方法研究》
四、 采購組織類型: 分散采購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波形鋼腹板組合橋施工方法研究》 | 1 | 950000 | 項 |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作為浙江省內唯一專業從事交通科學研究、交通科技開發、交通工程質量試驗檢測、工程技術咨詢和交通新材料研發等服務的科研機構,擁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綜合檢測甲級等13項資質,目前已建成華東地區交通領域規模居首的橋梁維護與安全技術實驗室、道橋檢測與養護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浙江省長大橋梁健康監測數據中心等9個特色試驗檢測平臺及研發中心。 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多年來一直參與我省的交通工程的科研、咨詢、檢測工作,積累了大量實際經驗和資料,可有效組織開展課題研究工作,若更換承接主體,將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 根據浙財采監〔2014〕28號:“(一)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的規定,專家組一致建議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唯一指定供應商為: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市臨安區崗陽街與星港路交匯處附近東北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朱國耀 | 高工 |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
劉勇明 | 實驗師 |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戴振松 | 高工 | 浙江大學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根據浙財采監〔2014〕28號:“(一)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的規定,專家組一致建議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唯一指定供應商為: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
十、 其它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其他事項
無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