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3.18 |
---|---|
截止日期: | 2019.04.09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委托,就面上水利建設項目杭、溫、臺、麗片工程質量抽檢(****年度)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委托,就面上水利建設項目杭、溫、臺、麗片工程質量抽檢(2019年度)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ZJSDZX-2019-01
分散委托采購。
公開招標。
標項 |
項目名稱 |
采購內容 |
單位 |
數量 |
預算金額 (萬元) |
簡要技術要求 |
1 |
面上水利建設項目杭、溫、臺、麗片工程質量抽檢(2019年度) |
面上水利建設項目杭、溫、臺、麗片工程質量抽檢,計劃抽檢工程39個,工程包括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中小流域綜合治理、海塘加固、山塘整治和圩區治理等。每個抽檢工程從建設過程管理及工程實體質量等環節,對其質量進行抽檢。內容包括參建各方質量行為、現場外觀質量、工程實體質量等部分,詳細內容見“第二章 招標需求”。 |
批 |
1 |
130.49 |
詳見采購文件 |
1、基本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要求和符合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
2、特定資格要求:
2.1投標人應為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上備案的工程咨詢單位且專業包含水利水電(以http://www.tzxm.gov.cn/ 網站查詢為準),且同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需同時具備巖土工程類、混凝土工程類、量測類)3個類別乙級及以上資質。
2,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牽頭人應為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上備案的工程咨詢單位且專業包含水利水電(以http://www.tzxm.gov.cn/ 網站查詢為準)。
2.3項目負責人***
2.4單位負責人***
2.5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反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獲取時間:2019年 3月19日至2019年3 月 26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獲取地點:杭州市錢潮路636號2幢萬邦大樓12樓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整
交付方式: 網銀、匯票、電匯、轉帳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現金支票、現金及個人轉賬方式交納的保證金)
收款單位(戶名):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帳 戶:95030154800001517
開戶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杭州保俶支行
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2019年4月9日9時30分
投標保證金退回: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告發布后可退回,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繳納履約保證金和簽訂合同后退回。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 4月 9日8時30分 至2019年4月9日 9 時30分。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杭州市錢潮路636號2幢 萬邦大樓12樓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開標時間:2019年 4月9日9時30分
開標地點:杭州市錢潮路636號2幢萬邦大樓12樓
1) 介紹信;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3)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5)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以上要求提供復印件的,均需提供對應原件備查。
2、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之后,潛在投標人仍可繼續報名。投標人如對招標文件有疑問,可以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招標答疑時間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復。質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遞交、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交質疑書(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質疑,被質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復。采取郵寄方式送達質疑書的,以郵件注明的收件人實際收到郵件之日作為收到質疑的日期。采取傳真方式送達質疑書的,質疑人應當取得被質疑人確認收到傳真的意見,并及時將質疑書原件送達被質疑人。被質疑人可以實際收到原件之日作為收到質疑的日期。
3、潛在投標人請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4、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應當在收到投標人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投標人和其他有關投標人。
5、質疑投標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6、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浙江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監督投訴電話:***
代理機構: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話:13375717355 傳真:***
電子郵件***
采購人: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
地址:***
聯系人***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