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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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1.09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根據《關于防止領導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號)、《**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浙政辦發〔****〕**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財預執〔****〕*號)、《****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 |
關鍵詞: | 政府 |
一、 招標項目編號: XCGL-2018-217號
二、 招標項目名稱: 杭州市臨安區農村水務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基本戶開戶項目
三、 招標項目內容:
杭州市臨安區農村水務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基本戶開戶招標,中標銀行數量1家。
四、 投標人資格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其它特定條件: 符合《臨安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臨安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國有企業資金存放等財務事項管理的意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機構,且符合以下條件:
1、在臨安主城區設有分支機構;
2、人行臨安支行對投標人上年度(2017年度)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投標人上年度無人行評級的新設機構以其省分行或杭州分行評級為準)、浙江銀監局對投標人的省分行或杭州分行上年度(2016或2017年度)監管評級2級及以上。對地方經濟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但須報當地市政府批準;
3、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2015-2017年度)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4、財務穩健,資金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5、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6、同一金融機構只允許一個投標人參加。投標銀行需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服務網點,指定的服務網點應與最終公款存放的網點一致,通存通兌。
五、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方式及地址
(一)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1、本項目采用現場報名,報名時間同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30時,逾期不再發放。(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拒絕參加投標。投標人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購組織機構可不予受理、答復)。
(二)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及地址:
1、獲取方式:現場獲取。
2、獲取地址:***
3、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聯系人***
六、 投標起止時間、地點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時間:2019年1月9日14時00分。 投標文件須密封遞交,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二)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杭州西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臨安區錦城街道衣錦街596號農資大樓二樓)
(三) 開標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9年1月9日14時00分。
地點:杭州西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四)提供材料:投標人全權代表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或駕駛證或市民卡)原件出席開標會議,其余資料詳細見招標文件。
七、其他事項:
1、若本公告相關內容與正式發出的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正式發布的招標文件為準。
2、質疑和投訴
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投標人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投標人,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投標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質疑接收人:陸平
八、 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杭州西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2、采購人名稱: 杭州市臨安區農村水務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3、監督機構名稱: 杭州市臨安區財政局國資辦綜合管理科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