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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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 | 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關于******機關事務管理局智能垃圾分類設備項目(第二次)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受******機關事務管理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委托,就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智能垃圾分類設備項目(第二次)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談判。
一、招標項目編號:龍灣2341282018111401(第二次)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委托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智能垃圾分類設備項目(第二次); 采購預算: 72.4432萬元;
具體要求見采購文件;
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
1、供應商企業簡介(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公章);
3、投標供應商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
以上資料掃描上傳至浙江省政府采購網上進行報名。
五、談判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1、報名方式:
登陸浙江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報名,具體操作流程見:“http://www.zjzfcg.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
網上報名、資料上傳后,請予以電話再次確認,未報名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拒絕參加投標。
2、招標文件提供期限: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逾期將不予提供。
3、招標文件售價(元):每本300元;
4、供應商報名后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須在投標截止24小時之前(上班時間)與代理公司予以書面聲明確認。報名后擅自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依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將其記入不良記錄,并給與相應處罰。
五、采購文件的發布:采購文件以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公告附件的終版為準;
六、談判截止時間:2018年12月3日 14:30;
七、遞交談判響應文件地點:龍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府后路77號便民服務中心西裙樓三樓大廳;)
八、談判開始時間:2018年 12月3日 14:30;
九、談判開標地點:龍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府后路77號便民服務中心西裙樓三樓大廳;)
十、談判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14000元整;
保證金用途必須注明項目名稱。
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帳/
戶名: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灣分中心
賬號:201000107040989
開戶行: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水支行中心分理處
保證金收據換取時間:
2018年 11月30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十一、對本項目相關質疑約定如下:
1、本項目采購文件公告期限為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2、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含網上報名下載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采購文件在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后獲得的,自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且須在談判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提出;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3、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供應商質疑事項。
4、潛在供應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十二、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溫州市龍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聯 系 人***
采購代理機構:杭州華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點:溫州市牛山北路13號牛山商務大廈9樓
聯 系 人 :馬女士
聯 系 電 話***
傳 真:0577-88113837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溫州龍灣區財政局
監督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