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銀川段航運建設一期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含竣工決算審計)咨詢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河銀川段航運建設一期工程已由主管部門寧交函【2015】636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銀川市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含竣工決算審計)咨詢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址:***
2.2項目基本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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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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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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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估算(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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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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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銀川段航運建設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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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中銀鐵路橋至黃沙古渡旅游區約55公里航道整治工程、航標、航道維護、交通工具、儀器、信息化管理系統等配套工程;同時建設銀川港務中心碼頭等8個配套碼頭及其站房、港務服務中心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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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為4.07億元,其中建筑工程費用31970.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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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標范圍:
黃河銀川段航運建設一期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含竣工決算審計)咨詢。
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1.參與招標文件、項目合同(包括補充協議)條款的審查并提出咨詢意見,參與合同談判;2.及時掌握工程簽證情況并核實工程量,對隱蔽工程進行查驗;3.參與工程變更與索賠管理,審核工程變更及索賠費用;4.參與大宗設備的詢價工作并出具咨詢意見;5.對新增單價出具咨詢意見;6.工程進度款審核;7.提供建設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嚴格控制工程造價;8.進行工程結算審核;9.完成各類階段性審核報告以及最終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報告
工程竣工決算審計:1.審查建設項目前期手續和程序是否合規;2.審查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組成及實際到位金額,并與投資計劃進行比較;3.審查建設項目財務管理情況;4.審查項目各項費用(特別是征地移民費用)支出是否合理、合規;5.審查項目概算的執行情況;6.對工程項目財務、合同等方面管理情況實施審計評價,對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提供咨詢服務;7.審查竣工財務決算資料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財務決算報表的合法、真實、完整性。8. 完成各類階段性審計報告以及最終的財務決算審計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和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或《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
3.3聯合體成員若為分所(分公司)參與投標的,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總所(法人資格)出具的對本項目授權函原件。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聯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響應的牽頭單位須具備《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且入選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的審計部門或財政部門中介機構備選庫。
(2)聯合體成員須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且入企業所在地選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的審計部門或財政部門中介機構備選庫。
4. 招標文件的發出及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在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nxzfcg.gov.cn)進行網上報名。所有提供數據必須真實有效。若未在寧夏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報名會導致保證金賬號無法獲取。
4.2獲取招標文件: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按系統提示繳費后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時間為請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08時30分至17時30分。
5. 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下同):2018年11月26日上午9時30分。
5.2 地點為:銀川市民大廳(閱海中央商務區金鳳區萬壽路東側,沈陽路與大連路中間C座7樓)。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招標網、寧夏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同時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銀川市交通運輸局 招標代理機構:華睿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