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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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局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 三、 采購項目名稱: *****局羽林派出辦案功能區物聯網管控系統及配套智能設備采購 |
公示簡要說明:
一、 采購人名稱: 新昌縣公安局
二、 單一來源編號: singleSource2018101152897457
三、 采購項目名稱: 新昌縣公安局羽林派出辦案功能區物聯網管控系統及配套智能設備采購
四、 采購組織類型: 分散采購-分散自行組織
五、 采購項目概況:
標項序號 | 標項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元)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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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
七、 申請理由: 為推進全省“三位一體”執法管理機制,加強執法規范法建設,根據省廳、市局規范要求,開展執法辦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物證管理中心為主要內容的智能化建設,新昌縣公安局羽林派出所需進行智能化物聯網管控系統及配套智能設備的采購,總預算價50萬。本采購項目須基于公安局域網、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平臺系統、物聯網等系統和技術,研發、定制執法辦案管理應用設備、以及相應的案件、人員、物品、視頻、設備等信息管理系統,該項目還涉及警務秘密,因此該系統工程功能復雜,對系統穩定性、安全性、保密性要求較高,所以須一家精通公安業務,有公安應用軟件開發經驗,擁有辦案場所設計改造經驗及具有物聯網及工業自動化設計能力,且能接入執法辦案平臺的公司承擔。 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全省公安執法辦案系統的建設者、運營維護單位,是唯一能掌握并能調用本項目所涉及的執法辦案業務數據及電子簽章技術(浙江省公安機關唯一代理商)的供應商,同時該公司已完成我局多個派出所的三位一體項目建設,可以實現全局信息平臺互通對接、資源共享,是唯一能夠提供本項目建設內容的供應商,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要求,故擬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采購。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江干區丹桂街19號迪凱國際中心1602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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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圣 | 新昌縣中醫院 | |
吳偉軍 | 新昌金四方電腦有限公司 | |
鄭金波 | 新昌縣保安公司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杭州威燦公司作為全省公安執法辦案系統的建設、運營維護單位,是唯一能調用本項目所涉及的執法辦案業務數據及電子簽章技術(浙江省公安機關唯一代理商),同時該公司已完成全省多個公安局的三位一體項目建設,同類項目建設經驗豐富、技術成熟,可提高建設效率、節約開發成本,又該公司已完成新昌縣公安局多個派出所的三位一體項目建設,可以實現全局信息平臺互通對接、資源共享,因此擬建議杭州威燦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唯一來源單位進行采購。
十、 其它事項: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其他事項
十一、 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新昌縣公安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 新昌縣財政局
聯系人***
監管部門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