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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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一.采購人名稱:***國土**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經濟技術開發區****年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 三.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項目名稱單位數量預算金額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備注 ***經濟技術開發區****年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項**萬元/年承擔**經濟 |
一.采購人名稱: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
三.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
備注 |
1 |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 |
項 |
1 |
6萬元/年 |
承擔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等服務,服務期:兩年。 |
(除備注外其他為必填項)
四.擬采用的采購方式:本項目預算金額未達法定限額,參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操作執行,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五.申請理由:
擬邀請供應商長期為杭州市中心城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提供上述相關服務,擁有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等項目相關的基礎數據(二調、耕地規劃、耕地質量數據庫、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影像圖等),為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等工作提供了前期的技術支撐工作。
鑒于項目的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等服務工作是每年度都要開展,且需要歷年數據的支持。而以上服務歷年由擬邀請供應商負責。如重新開展上述工作內容,更換受托單位,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也導致原有的投入(資金以及無形資產等)造成損失。
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及《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符合“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情形,本項目采購需求符合單一來源采購規定
六.擬定供應商:
1.名稱:浙江省國土勘測規劃有限公司;
2.地址:***
七.其它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
聯系人***
監督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