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本項目涉及的經營范圍許可,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復印件。如應答人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完成三證合一的,則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
3.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蛉∠麘鹳Y格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選或嚴重違約的;應答文件中存在偽造或虛假資料的;認定具有重大責任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須提供承諾函)。
4.應答人存在下列情況不得參加本項目: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單位負責人***
5.應答人須提供管理層及股東股權的有效個人信息及股權信息;應答人為上市公司的須提供管理層及股權前10位(不足10位的提供全部)股東的有效個人信息及股權信息(須提供管理層人員清單、股東清單以及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6.應答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如下資質中至少一種:
(1)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2)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
7.應答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8.應答人須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應答截止時間完成類似工程項目案例至少2個。業績證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標的內容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發票的清晰復印件或掃描件,框架合同還需要提供訂單。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