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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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8.21 |
招標代理: | 慶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td {border:*px solid #DDD;} 競爭性磋商邀請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受***中心幼兒園的委托,就***中心幼兒園智慧校園采購與安裝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與磋商。 一. 采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慶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慶元縣中心幼兒園的委托,就慶元縣中心幼兒園智慧校園采購與安裝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與磋商。
一. 采購編號:QYZFCG2018-015
二. 項目名稱:慶元縣中心幼兒園智慧校園采購與安裝項目
三.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 組織方式:政府集中采購
五. 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簡要規格描述 |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 (萬元) |
備注 |
1 |
慶元縣中心幼兒園智慧校園采購與安裝項目 |
1 |
批 |
具體要求、主要技術參數詳見第二章 |
83 |
六. 磋商供應商的資格: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 響應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內,在“信用中國網”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時不予以通過。
3. 響應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內,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且在處罰有效期內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時不予以通過。
4. 響應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內,在“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曝光臺”中被曝光且在處罰有效期內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時不予以通過。
5. 特定條件:
⑴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⑵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七. 磋商文件發售時間、地址、方式、售價:
1. 發售時間: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 獲取磋商文件地址:***
3. 磋商文件售價(元): 0元(售后不退)
八. 公告期限: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以公告發布次日開始計算)
九. 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18年8月21日09:00(北京時間)
十. 磋商響應文件提交地址:***
十一.磋商開始時間:2018年8月21 日09:00(北京時間)
十二.磋商地址:***
十三.磋商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競爭性磋商保證金(元):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
競爭性磋商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2018年8月21日9時前
交付方式:保證金要求從響應人賬戶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并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到達慶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以銀行收款通知為準),同時請在附言中注明項目名稱。(開戶銀行:浙江慶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賬號:201000015435743;戶名:慶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四.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采購公告為公告發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十五.聯系方式
1.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慶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項目負責人:吳 芬 聯系電話:0578-6271187 傳真:***
地址:***
2. 采購人名稱:慶元縣中心幼兒園
聯 系 人:吳蘭英 聯系電話***
地 址:慶元縣中心幼兒園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慶元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胡守賢 監督投訴電話:0578-6221551 傳真:***
地 址:慶元縣濛洲街198號
慶元縣中心幼兒園
慶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