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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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8.09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智慧云”互動學習與智能測評平臺項目-數字教育**加工與發布平臺教學管理及教研服務模塊項目招標公告 *********(以下簡稱“集中采購機構”)受**省出版集團數字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智慧云”互動學習與智能測評平臺項目-數字教育**加工與發布平臺教學管理及教研服務 |
關鍵詞: | 平臺 教學 教育 |
“智慧云”互動學習與智能測評平臺項目-數字教育資源加工與發布平臺教學管理及教研服務模塊項目招標公告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集中采購機構”)受廣東省出版集團數字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智慧云”互動學習與智能測評平臺項目-數字教育資源加工與發布平臺教學管理及教研服務模塊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8B829FG030F
二、采購項目名稱:“智慧云”互動學習與智能測評平臺項目-數字教育資源加工與發布平臺教學管理及教研服務模塊項目
三、采購預算:190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要求)
數字教育資源加工與發布平臺教學管理及教研服務模塊,詳見《用戶需求書》
五、投標供應商資格:
1. 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7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可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 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集中采購機構于報價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 前期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該本次采購活動。(可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6. 單位負責人***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供應商應當在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期間到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報名。(本項目僅接受網上報名,供應商網上報名須知:供應商可登陸我中心網站供應商報名系統(http://www.gpcgd.com/gpcgd/portal/portal-news!listWb)進行供應商注冊,辦理步驟請點擊系統內“供應商網上報名操作指南”。供應商在注冊審核通過后,于采購項目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在該系統內選擇需要報名的項目公告,填寫好報名表后即為報名成功。)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8月9日9:30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302室
九、開標時間:2018年8月9日9:30
十、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302室
十一、本次招標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十二、為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緩解企業資金短缺壓力,根據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相關政策的精神,本項目歡迎投標(報價)供應商使用融資擔保手段,融資擔保的具體事宜可直接與本機構約定的專業擔保機構聯系洽談,或直接與有關金融機構聯系洽談。
十三、招標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張工 采購人聯系人***
電話:020-62791661 電話:***
傳真:020-83301107 傳真:***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810 聯系地址***
郵編:510030 郵編:510050
網址:www.gpcgd.com QQ:2155613535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