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市殯儀館維修工程 ,招標人為 福州市殯儀館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州市殯儀館;
2.2. 工程建設規模:工程招標控制價為151.5704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招標施工圖紙為依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 1515704元 ;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70 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 ;
2.6. 標段劃分: / ;
2.7. 質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合法有效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注:項目經理資格條件涉及一級臨時注冊建造師的,依據相關文件規定:(1)已按規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或者已辦理完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2)已提出申請但還未辦理完成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延續注冊受理單,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3.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3.6. 其他資格要求: / 。
3.7.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8.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招標項目 不采用 電子招投標。
4.2.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07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0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珠寶城B區10層(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采用 記名方式 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投標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介紹信)。
4.3.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300 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貳萬伍仟元整 。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①應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形式,匯到招標公告中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或②按榕建招[2013]38號文辦理年度投標保證金形式,如果年度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足時,不足的部分按本條款①的方式補足;或③按閩建筑[2014]33號辦理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形式。④或銀行保函或工程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保函或投標保險公司出具的投標保證保險的形式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 07 月 30 日上午09時30分,投標文件提交地點為 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珠寶城B區10層 本項目開標室。
7.2. 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建造師執業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和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到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供購買招標圖紙收款憑證(一份憑證僅代表一個投標人)原件、復印件,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www.fjggfw.gov.cn)、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站 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殯儀館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子郵件***
電話: 0591- 83308660(15985777739) ,傳真:***
聯系人***
繳交投標保證金的帳戶:
開戶行名稱:福建海峽銀行閩江支行
戶 名: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帳 號: 100036595420010003
招標投標場所名稱: 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