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朐縣2018年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支持項目需求方案
采購單位:臨朐縣石家河生態經濟發展區服務中心
臨朐縣辛寨鎮人民政府
采購代理機構:青島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臨朐縣2018年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支持項目
編制時間:2018年7月2日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臨朐縣2018年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地點:一標段:臨朐縣石家河生態經濟發展區石家河村王墳溝自然村;二標段:臨朐縣辛寨鎮蔣市店子村。本工程一標段包括:壩體加固工程1座,溢洪道1座,防滲工程一處,水庫清淤,建設防汛道路等;二標段包括:復修大口井1眼,新建揚水站1座,建管理房1間,鋪設PE90*5.4Mpa1.0管道1100米,新建蓄水池1座。預算情況:一標段140.5萬元;二標段40.5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須詳細列明采購品目,工
品目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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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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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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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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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筑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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壩體加固工程1座,溢洪道1座,防滲工程一處,水庫清淤,建設防汛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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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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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筑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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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修大口井1眼,新建揚水站1座,建管理房1間,鋪設PE90*5.4Mpa1.0管道1100米,新建蓄水池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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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類項目須附采購清單):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包含多個采購標的的,應當分別明確,下同):
一標段:項目主要通過對塘壩擴容加固,將原基本無興利庫容的病險塘壩得到徹底加固,興利庫容達到3萬立方米,解決了500畝耕地的水源問題。能夠提高當地生產能力,增強農村經濟實力,帶動石家河村的經濟發展,帶動貧困群眾增收致富,實現對農業的持續投入和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有利于貫徹落實中央振興鄉村發展戰略及省扶貧工作會議精神和轉方式、調整結構,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二標段:通過項目實施,能夠解決該村部分灌溉條件,擴大灌溉面積200畝,灌溉解決后將進行結構調整,主要以桃樹為主,豐產后年總收入可達70萬元,純利可達15.00萬元。對當地勞動就業、促進農業發展等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執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達到采購人和項目審批主管部門的相關審批要求。
4.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技術規格和物理特性詳見圖紙。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預留份額、評審加分、價格扣除、優先采購、強制采購等):財庫[2011]18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4】68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魯財庫〔2007〕32號《山東省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2018年11月30日前竣工驗收
具體交付及實施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嚴格執行合同條款。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程序驗收。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無。
三、論證意見
專家論證意見:本項目無需論證。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8年7月3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8年7月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臨朐縣石家河生態經濟發展區服務中心
地址:***
聯系人:郭寶偉 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臨朐縣辛寨鎮人民政府
地址:***
聯系人:王亓俊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青島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張曉龍 電話:***
地 址:濰坊市奎文區勝利東街379號336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