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6.15 |
---|---|
截止日期: | 2018.06.26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受中共***委政法委員會的委托,**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就以下指揮中心搬遷改造項目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現歡迎有供貨能力的合格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項目編號:CAMR[****]**號 二、采購內容及數量 標項 采購內容 單位及數量 預算總價(元) 一 綜合 |
受中共淳安縣委政法委員會的委托,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就以下指揮中心搬遷改造項目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現歡迎有供貨能力的合格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項目編號:CAMR[2018]86號
二、采購內容及數量
標項 |
采購內容 |
單位及數量 |
預算總價(元) |
一 |
綜合信息指揮中心搬遷及設備升級改造項目 |
1項 |
369000.00 |
三、合格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
四、采購文件的獲?。?/p>
1、時間:2018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25日止(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供應商報名截止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求報名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允許其報名,但該供應商如對采購文件有異議的,應于自報名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且在磋商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2、方式:供應商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文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前往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5號(新的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淳安永盛會計師事務所窗口)三樓328室現場領購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工本費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或以上報名資料接受國內郵寄,郵費自理,并注明聯系方式***
3、提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獲取采購文件的投標文件。
五、磋商保證金:
金額人民幣柒仟叁佰元整。收款單位名稱: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戶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杭州淳安支行,賬號:3302060120100012487。
磋商保證金可以用電匯、轉賬、網上銀行支付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交納至指定賬戶。(繳款憑證注明內容磋商保證金及參加的項目編號)
保證金收退咨詢電話:0571-64812875。聯系人***
供應商應在磋商截止時間前辦妥磋商保證金交納手續。
六、磋商截止時間和地點:
磋商響應方應于2018年6月26日14時30分前將磋商響應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大街41號3樓(永盛會計師事務所)開標室,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七、磋商時間及地點:
本次磋商將于 2018年6月26日14時30分在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大街41號3樓(永盛會計師事務所)開標室開始,磋商響應方須派全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駕駛證或護照等)原件出席。
八、其他事項: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質疑和投訴: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供應商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質疑受理地點: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5號(新的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淳安永盛會計師事務所窗口)三樓328室];聯系人:徐建平;聯系電話***
投訴受理地點:淳安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5號(新的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六樓625室];聯系人:方建宏;聯系電話***
九、業務咨詢:
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業務受理處,聯系人:汪靖,聯系電話:0571-64819846,傳真:0571-64827338。中共淳安縣委政法委員會,聯系人:余家強,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