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哈拉海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20180009-ZB009-G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農安縣哈拉海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項目已由農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農發改審批字[2018]1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農安縣哈拉海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農安縣哈拉海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項目。
2.2工程概況:項目占地面積1437㎡,建筑面積270㎡。建設污水處理廠一座,配套管網1200m,處理規模500?/d。
2.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圖紙及施工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4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5建設地點: 農安縣哈拉海鎮。
2.6計劃工期: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9月15日。
2.7質量標準: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2.8招標控制價:537.261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省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政務網站的企業資質資格信息公示頁截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企業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在建證明原件或依據住房城鄉部建市{2015}140號文件規定出具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證明材料加蓋企業鮮章)。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5外埠單位在我省承攬項目應行吉林省關于外企入吉備案相關規定(入吉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詳見吉建管〔2015〕50號文件、吉建管〔2016〕1號文件,吉建辦〔2017〕57號文件)
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3.7 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3.8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年 06月 08日至 2018 年 06月14日(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時至 11:00 時,下午 13:00 時至 16: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長春市高新區硅谷大街創客大廈8樓818室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被授權人需持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與資質證書副本(有二維碼的)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另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省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政務網站的企業資質資格信息公示頁截圖;;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后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每個投標單位只能授權1人辦理投標報名及招投標相關事宜,整個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5)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書;
(7)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8)企業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在建證明原件或依據住房城鄉部建市{2015}140號文件規定出具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證明材料加蓋企業鮮章。
注:上述相關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4.2 招標文件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應按照有關規定遞交投標保證金。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6月27日13時30分,地點為長春市政務大廳三樓第三開標室(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吉林省建設信息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長春市建設工程交易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農安縣哈拉海鎮人民政府
地 址:農安縣哈拉海鎮
聯系人***
電 話:83132127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蘇世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監督部門:農安縣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