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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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6.06 |
招標代理: | 杭州市余杭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經******財政局確認書臨[****]****號批準,現就******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城*排水系統提升改造項目(城*智慧管理-排水系統)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經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確認書臨[2018]2061號批準,現就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東湖街道辦事處的杭州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改造項目(城市智慧管理-排水系統)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項目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杭州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改造項目(城市智慧管理-排水系統)(YHZFCG2018-012)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杭州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排水系統提升改造項目(城市智慧管理-排水系統)主要工作內容為排水系統提升前期調研、智慧排水綜合管理平臺的建設以及平臺建設相關的航拍服務、監測點信息化接入、測繪以及管道疏通、檢測及修復等工作),具體內容和相關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 采購需求”。
五、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和浙財采監【2013】24號《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定;
(二)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加報名投標,但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超過3家。
▲投標人的特定條件:
(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具有CMMI3級或以上認證;
(五)具有非開挖專業施工能力認證(認證施工類型:管道更新)施工能力甲級資質(非開挖專業施工能力認證資質證書查詢網址:www.cstt.org)。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報名與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1、報名時間:2018年05月 14 日至2018 年 05月 21 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雙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報名與獲取招標文件地點:耀華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區南苑街道望梅路9號深川大廈16樓招標代理部1601室),聯系人:單工 聯系電話***
3、招標文件獲取方式:需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報名審核通過后當天發送電子版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資料費300元。
八、報名所需資料(原件現場核查后退還,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其他工商等登記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則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2)投標人(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牽頭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復印件,如授權委托的還須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投標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CMMI3級或以上認證證書和非開挖專業施工能力認證(認證施工類型:管道更新)施工能力甲級資質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則由聯合體各方中具有相應證書的聯合體成員提供并加蓋相應提供單位的公章);
(4)如采用聯合體投標的,還需提供加蓋聯合體各方公章的聯合體協議原件,聯合體協議內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注:報名需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人本人前來。
本項目投標人的資格仍需接受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審查,并在必要時要求提供原件核查。
九、招標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看
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
杭州市余杭區公共資源交易網( http://www.yhggzy.com.cn/);
十、投標截止時間與(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截止時間:2018年 06 月06 日 14 時00分止
地點:杭州市余杭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 號開標室(杭州市余杭區臨平南大街265號市民之家三樓。
十一、開標時間與地點(授權代表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出席開標會議,否則將予以拒收投標文件):
開標時間:2018年06月06日14時00分
地點:杭州市余杭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號開標室(杭州市余杭區臨平南大街265號市民之家三樓。
十二、業務咨詢:
1、采購人: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東湖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裘宇濤 聯系電話***
2、委托代理:耀華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單成燕 聯系電話***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地址:***
聯系人:杜國強,聯系電話:0571-89180113,傳真:***
十三、質疑和投訴:
1、質疑事項:
(1)、投標人如認為招標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2)、投標人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獲取招標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之后獲取的,應于自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且應當在投標響應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否則,采購代理機構可不予接受。
(3)、投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4)、投標人如認為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中標結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2、投標人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的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政腑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下載地址 :***
(一) 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 系人及聯系電話***
(二)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三)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四) 事實依據;
(五) 必要的法律依據;
(六) 提出質疑的日期。
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投標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質疑受理地點:杭州市余杭區臨平南苑街道望梅路9號16樓(深川大廈1601室)。
3、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本項招標活動的投標人投標人,在法定質疑明內應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4、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投訴人在全國范圍12個月內三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5、投訴事項:投標人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余杭區財政局采購監管科投訴,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