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4.26 |
---|---|
截止日期: | 2018.05.07 |
招標代理: | 浙江國際招(投)標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理辦公室委托***********為采購代理機構,就**經濟技術開發區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安保組織競爭性磋商。具體內容如下: 一、采購項目編號:ZJ-****** 二、采購項目名稱:**經濟技術開發區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安保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采購項目的概況: |
關鍵詞: | 垃圾清運車 停車場 |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辦公室委托浙江國際招(投)標公司為采購代理機構,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安保組織競爭性磋商。具體內容如下:
一、采購項目編號:ZJ-184574
二、采購項目名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安保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采購項目的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停車場安保人防 |
1 |
項 |
19.8萬元 |
完成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安保人防服務,擬投入安保人員4名,須駐點 |
為便于采購人管理,兩個標段只產生一名中標人,故投標人須同時參與兩個標段投標 |
2 |
停車場安保技防 |
1 |
項 |
7.2萬元 |
完成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垃圾清運車輛停車場安保技防服務。中標人須負責方案深化設計及完善,產品制造或購置、運輸、指導安裝與集成、設備調試、試運行、培訓、備品備件、驗收、售后服務、技術培訓、維修等相關內容。 |
五、磋商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特定資格條件:①具有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七、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發售:
1.時間: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4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點:杭州市文三路90號東部軟件園2號樓6樓613室。
3.售價:每本人民幣300元(售后不退)。
4. 購買磋商文件時應提交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留存)、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增值稅發票開票資料(如需)。
八、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時間、地點:
1.截止時間:2018年5月7日14:00
2.遞交地點:杭州市文三路90號東部軟件園2號樓6樓603會議室。
九、首次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18年5月7日14:00
十、磋商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證金金額:人民幣4000元。
2.磋商保證金遞交形式:銀行匯票/支票/銀行轉賬。
3.磋商保證金應在磋商截止時間之前交納至以下賬戶:
(1)收款人:浙江國際招(投)標公司
(2)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杭州武林支行
(3)賬號:1202021209906782015
十一、其他事項:
1.質疑和投訴。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是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如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應于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如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應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
(2)供應商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3)質疑受理地點:浙江國際招(投)標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號東部軟件園2號樓6樓);聯系人:張彥波;聯系電話***
2.供應商注冊:非浙江省政府采購網注冊的供應商或發生變更且未及時更新的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浙財采監字[2009]28號)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更新或供應商注冊事項。
3.歡迎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浙江省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融資試點辦法》的中小型企業積極參與投標。
4.本項目預算金額未達政府采購目錄法定標準,按采購人內控管理制度執行。本次項目參照《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監督管理部門為采購人監察紀檢部門。
5.聯系方式***
采購人: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辦公室
地址:***
聯系人:嚴建明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國際招(投)標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