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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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原公示作廢,現公示修改如下: 一. 采購人名稱:******工務局 二. 單一來源編號: dyly**************** 三. 采購項目名稱:******松臺街道水心村棚戶區(**村)改造項目(一期) 四.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五. |
關鍵詞: | 街 |
原公示作廢,現公示修改如下:
一. 采購人名稱:溫州市鹿城區工務局
二. 單一來源編號: dyly2018041616880413
三. 采購項目名稱:溫州市鹿城區松臺街道水心村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一期)
四.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購項目概況:
項目選址:本項目位于鹿城區松臺街道水心村,分為巷底、西洋兩個自然村,地塊位于塘河以南,杏花路兩側,總用地面積28480.01平方米(折合約42.72畝)。
征收規模:征收房屋約216戶,擬征收房屋合法及視為合法建筑面積28007.14平方米。住宅占地、房前屋后空余地土地征收面積20000.01平方米(折合約30.00畝)。
安置方式:貨幣化安置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七. 申請理由:
溫州市鹿城區松臺街道水心村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一期)單一來源采購論證會議于2018年2月27日在溫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1號樓北5樓會議室進行,購買主體為溫州市鹿城區工務局。為了深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快棚戶區、城中村、城鄉危舊房改造,大力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要求,根據市政府的有關要求,計劃以政府采購棚改服務模式建設溫州市鹿城區松臺街道水心村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一期)。溫州市鹿城區松臺街道水心村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一期)作為民生住房保障類項目,建成后將顯著改善民眾居住條件與居住環境,為加快棚戶區、城中村、城鄉危舊房改造,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與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溫州白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707號康宏大廈709室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蔡鈞 |
高工 |
溫州市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周黎峰 |
高工 |
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
龍長生 |
工程師 |
浙江正展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根據溫鹿政發[2017]38號《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明確鹿城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政府購買服務事宜的批復》的內容,明確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承接主體溫州白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購買服務,并簽訂相關服務事項。綜上所述,專家一致認為該供應商滿足采購單位需求,特申請單一來源采購。
十. 其它事項:
1、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 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異議,同時抄送同級財政監管部門。
十一.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溫州市鹿城區工務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溫州市財政局
聯系人***
監督投訴電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