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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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6.10 |
地 區: | 泰州市 |
內 容: | 興泰鎮蘇莊村(原磚瓦廠)農村土地經營權 承租招標公告(第二次) 根據《中華人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原蘇莊村磚瓦廠(蘇莊*組)按照政策取締后的復墾土地進行轉包,為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承租人,現將土地生產經營權對外公開招投標,具體事項 |
興泰鎮蘇莊村(原磚瓦廠)農村土地經營權
承租招標公告(第二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原蘇莊村磚瓦廠(蘇莊6組)按照政策取締后的復墾土地進行轉包,為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承租人,現將土地生產經營權對外公開招投標,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標地塊。地塊名稱:興泰鎮蘇莊村(原蘇莊村6組磚瓦廠)復墾指定地塊。
二、面積計算。經過測量,此次招標面積為80畝。報名結束后至正式開標期間,所有報名者對此田畝自行現場勘探。正式開標時,即視同競標者認可招標田畝面積。
三、承租期限。承租期限為6年即2018年6月10日-2024年6月9日。合同期滿前,由發包方重新組織招投標。
四、獎補享受及權利義務。國家現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土地支持補貼(如有二年后)仍歸原承包農戶所得,原承包田上應承擔的農業水資源費由承租人負擔;因農作物種植所產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費、新建灌溉、渠道設施及修繕等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負擔,規模經營得到的國家獎勵歸承租人所得。經營合同期間,承租方根據生產需要,自行投入,發包方不承擔義務。
五、報名地點及起截時間。承租人為具有一定經濟墊付能力法人或自然人,對未結清往年承租尾欠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報名。有意者請于 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5日下午4:00前到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報名(節假日不接受報名),報名時繳報名資料費200元,投標保證金5000元(不計息),中標單位(或個人)必須在中標公示結束后30日內向村委會一次性繳納200元/畝的履約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無息退還)后,同時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承租合同。如中標者在中標后30日內拒簽承租合同,此投標保證金不退還,招標單位按照報價高低重新確定下一個中標者。未中標者投標保證金在開標結束后無息退還,中標者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無息退還。
六、競標方式。
1、本次招標考慮招標地塊為原磚瓦廠復墾地(第一年、第二年土地承租金已由村付給農戶),第一年結算價為150元/畝/年(即干粳稻115.4斤/畝,單價1.3元/斤);第二年結算價為400元/畝/年(即干粳稻307.7斤/畝,單價1.3元/斤)。
2、本次招標從第三年起,報價時以干粳稻630斤/畝/年作為競標基數。
3、村從第三年起另外收土地資源發包管理費50元/畝/年。
4、本次招標以干粳稻630斤/畝/年作競標基數,采用明標暗投,一輪決標,競標數需為干粳稻5斤或5斤的整倍數向上增加,高價(水稻斤數)中標,報價數低于競標基數時,投標無效。
5、中標價作為第三年至第六年的結算價,前二年承租金按照第六條第(1)款規定不變。
七、兌付時限。
1、因前二年土地承包金歸村所有(農戶租金村已發),根據要求承租人需每年11月20日前向村分別繳清當年度承包金。
2、從第三年起承租人在水稻收割后必須以符合國家標準的干粳稻與農戶兌付;如農戶想以現金兌付,則按照本地米廠三期的平均價格進行詢價計算,即:11月1日、11月15日、11月30日時段掛牌價的平均價,由村委會、承租人、組代表三方共同確認價格后,與承租人結算,歸村統一發放給農戶。
3、承租人必須每年底將當年度的土地資源發包管理費于11月20日前交村委會,否則后果自負。
八、種植方式。本次經營權招投標地塊按政策原則上稻麥種植,如需種植其它經濟作物須經村委會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九、“雙禁” 及“防違控違”責任。承租人在承租期間內必須嚴格執行秸稈“雙禁”的規定(禁止焚燒、亂拋秸稈),全面推行機械化作業,經上級驗收后享受上級的補助。不得以鉻渣土等鋪設生產便道;不得在所承租經營地塊以興建糧食農機倉庫等為名,搭建任何建筑,如確有需要,需經國土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自行搭建后果自負。
十、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報名的承租對象必須能夠履約的農戶(但現時種植田畝面積在300畝以上的除外)。
2、承租人自行負責溝渠、泵站的建設以及上水、下水問題。
3、渠道、泵站等設施所發生的建設、修繕、維護、電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此輪承包結束后,原承租方必須將上述設施修繕、維護好后交村委會,以便下輪承包。
十一、報名聯系人***
范建華15951143756 孫長根15961083281
興泰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
興泰鎮蘇莊村村民委員會
2018年4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