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新港大街下穿長琿城際鐵路公鐵立交橋工程(項目名稱)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HTZB2018-553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新港大街下穿長琿城際鐵路公鐵立交橋工程,已由長春新區發展改革與工業信息化局以長新工信字[2017]31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龍翔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及建設單位資本金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銀行貸款77%、建設單位資本金23%。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范圍面積為2.234萬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港大街下穿長琿城際鐵路公鐵立交橋工程的橋梁一座及附屬工程等。
2.2 招標范圍:下穿鐵路框構橋主體(橋寬68.3米,長28.68米)、引道U型槽(長321.12米)及路面部分、排水泵房、鐵路運營便線(長1.61公里)過渡段、鐵路相關設施。
2.3工程建設地點: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新港大街與長琿城際鐵路交匯處。
2.4 標段劃分:獨立標段。
2.5 計劃工期:2018年5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
2.6 計劃投資:總投資額約3.1884億元。
2.7 工程質量: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具備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和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有鐵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五年及以上鐵路營業線施工經驗和管理經驗,且無在建工程(須提供企業所在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在建證明原件或依據住房城鄉部建市[2015]140號文件規定出具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證明材料加蓋企業鮮章的復印件)。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5 外埠單位在我省承攬項目應執行吉林省關于外省企業入吉備案相關規定(入吉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詳見吉建管〔2015〕50號文件、吉建管〔2016〕1號文件、吉建辦〔2017〕57號文件)。
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3.7 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3.8 本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在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被授權人需持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營業執照(副本);
2、原版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與新版資質證書副本(有二維碼的)同樣大小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鮮章)的復印件);
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5、項目經理的注冊證書及無在建工程證明;
6、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每個投標單位只能授權1人辦理投標報名及招投標相關事宜,整個過程不得隨意更換授權人);
7、如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聯合體各方單位的相應材料原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應按照有關規定遞交投標保證金。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時間:2018年5月7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港南大路3777號 ,C區222會議室
5.3 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格后審資料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吉林省建設信息網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龍翔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匯通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西安大路與翔運街交匯萊德賓館7樓
聯 系 人***
辦公電話:***
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