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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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一. 采購人名稱:**省數字財政管理中心 二. 單一來源編號: dyly*************** 三. 采購項目名稱:項目庫等軟件項目后臺駐場服務(服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五. |
關鍵詞: | 軟件 |
一. 采購人名稱:浙江省數字財政管理中心
二. 單一來源編號: dyly201803447565798
三. 采購項目名稱:項目庫等軟件項目后臺駐場服務(服務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四.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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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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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庫等軟件項目后臺駐場服務(服務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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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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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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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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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項目庫、部門預算編制、集中支付工資統發、綜合對賬、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非稅收入征管系統、非稅收入管理平臺、集中支付MQ通信系統等財政業務軟件的駐場后臺服務,包括后臺代碼調試、數據庫跟蹤、故障排除、小范圍需求的完善性開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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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備注外其他為必填項)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七. 申請理由:
從軟件項目后臺駐場開發性維護的延續性、一致性、費用節省、運行高效等方面出發,建議由原服務提供商承擔此項工作。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浙江網盛數新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杭州蕭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啟迪路198號B1-12樓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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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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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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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廳信息中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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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貴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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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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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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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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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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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數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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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多年來項目庫等軟件的后臺駐場服務均由上述軟件的開發商浙江網盛數新軟件股份公司承擔,現有駐場人員對財政業務及軟件和運維流程、開發工具和后臺數據庫平臺技術都能熟練掌握和運用。根據《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專家組認為該項目適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組織采購,建議繼續由浙江網盛數新軟件股份公司承擔該駐場服務項目。
十. 其它事項:
1、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 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異議,同時抄送同級財政監管部門。
十一.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浙江省數字財政管理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
監督投訴電話:***
傳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