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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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3.19 |
地 區: | 泰州市 |
內 容: | 興泰鎮三里澤村(劉家圩魚塘)土地復墾及土地經營權承租招標公(第二次) 根據《中華人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按照政策對劉家圩魚塘進行復墾,并對復墾土地經營權進行出租。為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承租人,現對該地塊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 |
興泰鎮三里澤村(劉家圩魚塘)土地復墾及土地經營權承租招標公(第二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按照政策對劉家圩魚塘進行復墾,并對復墾土地經營權進行出租。為公平、公正、公開選擇承租人,現對該地塊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標地塊:地塊名稱:三里澤村劉家圩魚塘地塊。此次招標將土地復墾與土地經營權轉包合為一個標段,即魚塘誰復墾,土地承包經營權歸誰。
二、面積計算:招標面積約95畝。報名至正式開標之間,所有報名者對招標地段自行現場勘察,村委會負責解答。正式開標時,即視同競標者認可招標田畝面積。
三、承租期限:
1、承租期限為6年,即2018年6月16日-2024年6月15日。合同期滿前,發包方根據需要重新進行招投標。
2、魚塘復墾時間為30個有效工作日,即簽訂合同后3日內需組織機械按照要求進行復墾,30日內復墾結束達到驗收標準。
四、承租者的權利和義務:
1、此地塊復墾費用由承租者承擔,村集體不承擔任何費用。
2、承租者必須按照村委會要求進行復墾,復墾要求達到省市區國土部門驗收標準。
3、國家現行政策規定范圍內土地補貼(如果有,三年后)仍歸村集體所得,原承包田應承擔農業水資源費由承包人負擔。
4、因農作物種植所產生政策性農業保險費、灌溉設施及修繕等費用由承租人負擔,規模經營得到國家獎勵歸承租人所有。
5、合同期間,承租方根據生產需要,自行投入,發包方不承擔義務。合同結束后,承租方必須無條件將所修繕道路及渠道等設施完整的無償轉交村集體。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承租人為具有一定經濟墊付能力法人或自然人,凡未結清村往來承租尾欠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報名(憑村委會的證明)。有意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于 2018年3月17日-2018年3月19日下午5:00前到鎮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報名(節假日不接受報名),報名時繳報名費200元(不退),投標保證金6000元(無息)。中標者須在中標公示結束后30天內一次性向村委會交清5萬元復墾履約保證金(待國土部門驗收合格后于2019年春節前無息退還3萬元,剩余2萬元作為土地經營權承租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結束后,土地及配套設施完整交于村集體,在2025年春節前無息退還)后,同時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無息退還投標保證金;未中標者投標保證金開標結束無息退還。如中標人在公示后30天內拒簽合同,沒收投標保證金,招標方按照程序重新確定下一個中標者。
六、競標方式:
1)本次招標考慮到招標地塊為魚塘復墾面積(復墾費用由承租者承擔),第一年固定價為400元/畝/年(即干粳稻285.5斤,單價按1.4元/斤計價),第二年固定價為450元/畝/年(即干粳稻321.5斤,單價按1.4元/斤計價),第三年固定價為500元/畝/年(即干粳稻357.5斤,單價按1.4元/斤計價),第四年至第六年結算底價為700元/畝/年(即干粳稻500斤,單價按1.4元/斤計價)。
2)村從第四年起另收取土地資源發包管理費50元/畝/年。
3)本招標以第四年結算價700元/畝/年作為底價(即干粳稻500斤,單價按1.4元/斤計價)參加投標,采用明標暗投,一輪決標,如報價相同則不受輪次限制,競價必須為7元(即干粳稻5斤,單價按1.4元/斤計價)整倍數增加,最高報價者中標,報價低于底價時,投標無效。
4)中標價作為第四年至第六年的結算價,前三年承租金按第六條第(1)款規定不變。
七、兌付時限:
1、承租人第一年繳費時限為2018年12月31日前,以后必須于每年水稻收割前(即9月20日前)繳納本年度土地承包金,凡逾期未交按每日 5‰ 比例追加應補繳金額的滯納金給村委會,否則村委會有權制止承租方開鐮收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2、承租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