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莆田市公交集團充電站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擬對莆田2018年充電站建設工程設計項目進行招標,現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設計單位。
一、項目名稱:2018年莆田市公交充電站設計項目
項目編號:GJZB- 1802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項目地點:莆田市公交場站
2、招標設計范圍及內容:2018年所有擬建充電站,根據供電部門提供的 “10kV高壓客戶業擴供電方案答復書”及后期充電站建設招標要求內容,負責擬建充電站從高壓進線至配電室(箱變)、配電室(箱變)至充電樁用電及建設場地鋼結構雨棚、電纜溝等部分的設計。包含變壓器部分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含施工期間設計指導、技術服務和配合圖紙審查服務)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含參加電力部門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等全部工作。
3、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周期及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等要求:前期協助招標人完成各充電站用電報裝及初步設計(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初步設計(含概算)周期10個歷日天,在取得供電答復書后,按照答復書內容設計,并負責協調初步設計方案送相關電力部門審批通過、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等后續工作。
4、設計標準:
設計深度應符合國家有關電力工程勘測設計的規程規范及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鋼結構雨棚設計的規范要求。
5、設計費支付:
(1)此次設計方案將用于我集團2018年充電站采購建設招標,中標人在后續須協助中標充電樁廠家完成充電站建設,在充電站驗收合格后,由充電樁廠家按建成充電站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2)本項目若因政策原因而終止,或在設計中途終止,招標人無需支付設計費。
6、設計費用最高限價:
設計費最高限價暫定為后續招標人充電站招標采購最終中標金額的1.5%,最低報價單位確定為中標設計單位。
三、特殊事項說明:
1、中標人要本著節約原則進行設計,按合同約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設計成果電氣圖紙一式八份。招標人如需增加設計文件份數或其它相關設計材料,應予滿足,并不加收任何費用。
2、后續充電站招標后,所招標的充電樁場站未建設,則該場站不計算設計費,在總中標費攤減相應的設計費。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要求投標人具備電力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總負責人***
五、投標文件組成:
1、經年檢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年檢證明;
2、資質證書復印件;
3、投標承諾函(見附件1);
4、如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其他人參加開標,委托代理人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投標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證明資料應是清晰、真實有效,復印件須加蓋公章,投標承諾函和其他投標文件分開密封,如不符合要求,按廢標處理。
六、評標辦法:本項目設計費為在設計最高限價基礎上報價最低者中標,若合格投標人有兩家或兩家以上報價最低且報價相同時,則進行抽簽決定其中之一為最終中標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情形時,本次招標活動按流標處理。
七、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本招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5000元,由投標人在開標會現場當場提交現金。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設計合同后5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者在開標會結束后當場退還。
八、履約保證金的交付: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5日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前必須繳納10000元履約保證金,逾期未繳納履約保證金或未簽訂合同的,按違約處理。已交納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在后續招標所建充電站建成并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無息退還(若因政策原因而終止設計,或設計中途終止,中標人向招標人提出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并經招標人確認批準后無息退還)。
九、違約責任:
1、中標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招標人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由于中標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百分之五。延誤30天以上的,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中標人,并有權要求中標人按不少于該項目后續中標合同標的20%承擔違約責任。
3、中標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錯誤、細節變更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中標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中標人須協助招標人設計最終通過電力驗收相關的資料,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招標人支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賠償金。若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提交資料有較大修改,造成中標人返工時,無需額外支付返工費。
4、中標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履約保證金,未收到履約保證金,招標人有權重新委托設計單位。
5、合同生效后,中標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招標人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按合同金額雙倍賠償招標人損失。
6、電業局圖審通過后,中標人仍需配合招標人完成送電相關工作,若因中標人延誤,造成送電不及時或充電樁建設工期延誤,招標人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重新委托設計單位,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7、因場地因素導致設計更改或場站變更重新設計,中標人應當無償配合。
8、如因中標人設計失誤造成相關質量問題,所引起的相關安全、法律責任以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中標人承擔。同時中標人向招標人支付20000元的違約金。
十、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人應于2018年3月2日9時00分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到開標地點,逾期將不予接受。
十一、開標時間:2018年3月2日9時00分。
十二、開標地點:莆田市公交東站三樓會議室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單位: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2日
附件1
投 標 函
致: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根據你方招標工程設計項目的 招標文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上述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款、圖紙、工程建設標準及其他有關文件后, 我方愿以后續招標人充電站招標采購最終中標金額 %(含稅)為設計費計費,本報價為最終設計費,不隨時間及市場的變化而調整價格。
2、我方已詳細審核全部招標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時)及有關附件。
3、我方承認投標函附錄是我方投標函的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按合同中規定的周期進行初步設計工作并按時完成,并負責協調初步設計送相關部門審批通過。
5、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派姓名、 證件、 證件編號、 擔任設計總負責人***
6、若我方中標,我方承諾,不轉包或允許他人掛靠,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我方承擔。
7、我方承諾,本單位及項目負責人***
8、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成為約束雙方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 標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并蓋章)
電話: ___________ 傳真:***
相關文書聯系地址***
開戶銀行名稱:_____ ___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 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充電站、電力工程建設勘測設計合同
(范本)
委托方: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甲方)
設計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設計依據
1、公交集團2018年充電樁建設招標內容
2、供電方案答復單
3、有關電力設計規程規范
二、本合同項目的名稱及設計內容
1、項目名稱:莆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電站工程(含高壓配電)
2、工程地點:莆田市(具體按甲方實際擬建充電站地點)
3、設計范圍及內容:
2018年所有擬建充電站,根據供電部門提供的 “10kV高壓客戶業擴供電方案答復書”及后期充電站建設招標要求內容,乙方負責擬建充電站從高壓進線至配電室(箱變)、配電室(箱變)至充電樁用電及建設場地鋼結構雨棚、電纜溝等部分的設計。包含變壓器部分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含施工期間設計指導、技術服務和配合圖紙審查服務)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含參加電力部門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等全部工作。
2、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周期及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等要求:
乙方要協助甲方完成各前期充電站用電報裝及初步設計(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初步設計(含概算)周期10個歷日天,在取得供電答復書后,按照答復書內容設計,并負責協調初步設計方案送相關電力部門審批通過、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等后續工作。
4、設計標準:
乙方設計深度應符合國家有關電力工程勘測設計的規程規范及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鋼結構雨棚設計的規范要求。
5、設計費支付:
(1)此次設計方案將用于甲方2018年充電站采購建設招標,乙方在后續須協助中標充電樁廠家完成充電站建設,在充電站驗收合格后,由充電樁廠家按建成充電站金額支付相應的設計費給乙方。
(2)本項目若因政策原因而終止,或在設計中途終止,甲方及充電樁廠家無需支付設計費,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
三、 乙方需在規定時間內時間向中標人交付對應的設計文件(施工圖文件、施工圖預算書、圖紙送審),并協助完成相關送電工作。
四、 費用
1、 本工程勘察設計費用總額為后續充電樁招標中標合同總價的 %,由充電樁廠家在充電站建成并驗收后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履約保證金的交付:
乙方須繳納10000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后續招標所建充電站建成并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無息退還(若因政策原因而終止設計,或設計中途終止,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退還履約保證金,并經甲方確認批準后無息退還)。
五、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按本合同規定,協調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向中標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 配合乙方協調解決設計過程中存在的電力工程用房、用地和供電方案等問題。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百分之五。延誤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有權要求設計人按不少于該項目中標合同標的20%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錯誤、細節變更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須協助甲方設計最終通過電力驗收相關的資料,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賠償金。若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提交資料有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返工時,無需額外支付返工費。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履約保證金,未收到履約保證金,甲方有權重新委托設計單位。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按合同金額要求乙方雙倍賠償甲方損失。
(6)電業局圖審通過后,乙方仍需配合中標人完成送電相關工作,若因乙方延誤,造成送電不及時或中標方工期延誤,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重新委托設計單位,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7)因場地因素導致設計更改或場站變更重新設計,乙方應當無償配合。
六、 特殊事項說明:
1、乙方要本著節約原則,按合同約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設計成果電氣圖紙一式八份。甲方如需增加設計文件份數或其它相關設計材料,應予滿足,并不加收任何費用。
2、在后續甲方充電站招標后,所招標的充電樁場站未建設,則該場站不計算設計費,在總中標費攤減設計費。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乙方的響應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根據項目需求應相應甲方要求派專人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直到有關問題解決。
2、乙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為止。
3、本工程項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若出現疑是指定的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需無條件配合甲方和此項目中標方進行調整。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6、雙方認可的來往郵件、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或授權委托人): 法人(或授權委托人):
開戶銀行:農行莆田市分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13400201040002347 銀行帳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