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所供貨物必須是全新的原裝正品,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產品包裝上必須有完好的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出廠號等有效信息,且不得開封,否則采購方有權將其視為“三無”產品或舊品而拒收;供應商所供貨物的數量、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等必須與合同相符,否則采購方有權拒收。
(二)貨物調試合格后,在使用過程中,若在2個月內連續出現2次故障導致貨物無法使用,供應商承擔一切損失并無條件退貨。
(三)產品質量保證期
1、自驗收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費質保期(若供應商有更優惠的質保期,請在響應文件中明確應答)。技術要求中有特別說明者按特別說明執行。
2、采購貨物屬于國家規定“三包”范圍的,其產品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三包”規定。供應商的質量保證期承諾優于國家“三包”規定的,按供應商實際承諾執行。
3、采購貨物由產品生產廠家(指產品生產廠家或其負責銷售、售后服務機構,以下同)負責標準售后服務,應當在響應文件中予以明確說明,并附廠家售后服務承諾。
(四)售后服務內容
供應商和廠家在質量保證期內應當為采購人提供以下技術支持服務:
1、質量保證期內服務要求
1.1電話咨詢
成交供應商和廠家應當為用戶提供技術援助電話,解答用戶在使用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為用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1.2現場響應
用戶遇到使用及技術問題,電話咨詢不能解決的,成交供應商或廠家應在24小時內采取相應響應措施;無法在24小時內解決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同檔次原廠備用產品,使用戶能夠正常使用。
1.3技術升級
在質保期內,如果成交供應商和廠家的產品技術升級,成交供應商應及時通知采購人,如采購人有相應要求,成交供應商和廠家應對采購人進行免費升級服務。
1.4其他服務要求
在質保期內,供應商向采購人免費提供配件和上門維修服務,同時參照產品包裝內生產廠商保修承諾,且以對采購人最優承諾為準。
2、質保期外服務要求
2.1質量保證期過后,成交供應商和廠家應同樣提供免費電話咨詢服務,并應承諾提供產品上門維護服務。
2.2質量保證期過后,采購人需要繼續由原成交供應商和廠家提供售后服務的,成交供應商和廠家應以優惠價格提供售后服務。
(五)故障響應時間要求
供應商接到使用方產品出現問題的通知后立即作出響應,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六)維修配件
成交供應商或廠家應提供備品備件,保證用戶應急所需。使用的維修零配件應為原廠配件,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廠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