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河西區財政局機關 委托,天津市河西區政府采購中心 將以 競爭性磋商 方式,對 天津市河西區財政局物業管理服務采購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F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三、項目預算
158.0萬元
四、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明細:供應商須書面承諾:在本項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輔助材料均須為中國境內生產的全新原裝正品,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優先選用節能環保產品。如屬于政府采購強制節能產品范圍,則使用當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產品。優先采購環境標記產品優先采購環境標記產品明細:供應商須書面承諾:在本項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輔助材料均須為中國境內生產的全新原裝正品,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優先選用節能環保產品。促進殘疾人就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明細:供應商享受政府采購支持政策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磋商總價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價格評審。
五、供應商資質要求(應明確符合資格要求須提供的具體證明材料)
1、磋商供應商具有在國家工商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或受權人參加磋商會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參加,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如受權人參加,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受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權人(須與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中受權人一致)參加磋商會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備查驗,否則投標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3、磋商供應商有能力履行其服務和義務所做出的書面承諾書(磋商供應商自行編制)。 4、磋商供應商所配服務人員均為本單位人員,且上齊各種保險(包括意外傷害險),中標后在服務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問題(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中標單位一方承擔,與采購方無關的書面承諾書(磋商供應商自行編制)。 5、磋商供應商如為外地企業須提供到天津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備案資料證明(提供資料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附在磋商文件中)。 6、磋商供應商須提供“真誠投標承諾書”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7、磋商供應商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復印件應在有效期內)。 8、磋商供應商應提供2017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最新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磋商前1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9、磋商供應商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0、磋商供應商須提供社會保障資金繳納紀錄(2017年7月至今任意一個月繳納的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或2017年1月至6月繳納的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11、磋商供應商須提供2017年7月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納稅紀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12、磋商供應商須書面承諾:在本項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輔助材料均須為中國境內生產的全新原裝正品,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優先選用節能環保產品。如屬于政府采購強制節能產品范圍,則使用當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產品。
六、獲取磋商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
1.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2017-12-11到 2017-12-18
2.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地點:天津市河西區洞庭路20號河西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301室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現場購買(不支持郵寄)。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售價(元): 200.00
七、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1.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2017-12-25 09:00
2.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2017-12-25 09:00
3.響應文件開啟地點: 天津市河西區洞庭路20號河西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301室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
2.聯系電話***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河西區財政局機關
2.采購人地址:***
3.采購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市河西區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存在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在獲取談判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區財政局機關、天津市河西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