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必須在“行采家”服務平臺(www.gec123.com)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供應商報價時必須上傳:)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供應商報價時必須上傳:)
(6)注冊地在重慶市范圍內,且目前仍在九龍坡區范圍內經營有至少3所及以上政府機關食堂餐飲服務 (供應商報價時必須上傳:需提供服務合同等證明材料)
(7)具備工商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經營范圍必須包含餐飲管理或餐飲服務) (供應商報價時必須上傳:供應商報價時是否必須上傳:需提供誠信聲明、營業證照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8)最低限價17萬/年 (供應商報價時必須上傳:對報價須有合理的資金支出安排明細表)
在符合本次采購要求、質量和服務的前提下,按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如出現兩個以上相同最低報價的,則以服務響應時間短的供應商為中標供應商;如果最低報價和服務響應時間都相同,則以先報價的供應商為中標供應商 。
(二)采購異議處理
1、供應商對采購文件中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技術質量和商務要求、評審標準及評審細則有異議的,應及時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
2、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或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成交預公示發布之日起三個日歷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供應商書面異議后兩個工作日內,通過補遺方式對異議進行答復。
4、對于供應商弄虛作假、惡意中標或中標后不履行服務承諾等不良行為,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或扣除全部保證金。情節嚴重者,直接列入“違法失信行為名單”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