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招標編號:YSZB-2017-149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集鎮農貿市場工程 ,建設單位為 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人民政府 , 建設資金來源 上級撥款 ,招標人為 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優勝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1. 工程建設地點: 延平區樟湖鎮;
1.2. 工程建設規模: 南平市延平樟湖鎮集鎮農貿市場工程,工程招標控制價為798907元,k值為:12%,發包價為 703039元;
1.3. 招標范圍和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工程設計圖為依據 ;
1.4.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60 個日歷天;
1.5. 標段劃分: / ;
1.6. 質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
2.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2.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三 級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 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注: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及《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項目經理的建造師證書涉及一級臨時注冊建造師的須滿足以下條件:①已按規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或者已辦理完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②已提出申請但還未辦理完成延續注冊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延續注冊受理單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2.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2.4. 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2.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
2.6. 其他資格要求: (1)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在投標時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限制投標 。(2)投標人因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被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投標人在整改期間不得以責令限期改正有關的資質參與投標,否則按否決投標處理;(3)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2.7.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2.8.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3. 招標文件的獲取
3.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4 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建優勝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區長富廣場公寓1703室) 采用 記名方式 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4.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
5.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 12 月 19 日9時30分)之前 。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元)。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投標人以現金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在開標會現場遞交,開標會結束后未中標投標人投標保證金現場予以退還,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遞交至招標人指定賬戶 。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人民政府公示欄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 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人民政府
地址:***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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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優勝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電子郵件: 975001172@qq.com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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