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長春市朝陽區2016年一期暖房子工程1標段
項目編號:WLZX201709-51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朝陽區2016年一期暖房子工程已由長春市公用局、長春市財政局以長公聯字[2016]1號文件批準,招標人為長春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長春市朝陽區中嵐公寓
2.2計劃工期:2017年12月30日開工,2018年6月1日竣工
2.3招標范圍:“暖房子”工程全部施工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全部內容)
2.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40419.64平方米。(結算時以實際粘貼面積為準)。
2.5投資總額:565.1918萬元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省、市關于“暖房子”工程相關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本次招標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資質應符合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及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管理機構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注冊建造師需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派項目經理應無在建工程;其他人員須按吉建招【2013】5號及吉建管【2015】31號文件要求(每2萬平方米至少配1名經過培訓的管理人員,每個棟號配1名經過培訓的技術工人,每個標段配備2名專職安全員),管理人員2人,技術工人1人,專職安全員2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如有需求,可由具有建筑工程一、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人員或持有省廳核發的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崗位證書人員擔任。技術工人如有需求,可由省廳核發的中級以上抹灰工擔任
3.2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3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包括建筑企業業績和項目負責人***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外埠企業辦理入籍備案須執行吉建管[2016]1號文件及吉建管[2015]50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備案登記后方可參與投標。
3.7投標人需到所在地市、區級人民檢察院開具“近年無行賄行為記錄”的證明材料方可購買招標文件。
3.8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號)文件要求,對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
3.9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每天9時至16時(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在長春市有形建筑市場(長春市政務中心A區三樓建設工程報名窗口)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以上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托書及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持報名回執單到長春市萬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1月30日16時00分。
4.2投標單位報名后,須攜帶報名回執、所在地市、區級人民檢察院開具“近年無行賄行為記錄”的證明材料原件及授權人身份證,到長春市萬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4.3招標文件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招標文件的收費應當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合理確定招標文件收費標準,不得有違規收費行為。招標文件按吉省價收【2016】98號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長春市政務中心三樓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伍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5.4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長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報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長春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 系 人***
招標監督管理部門:長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 長春市萬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海紫御華府四期22棟2單元五樓
聯 系 人***
電子郵件***
網 址: www.ccwl2001.com.cn
招標監督管理部門:長春市建設委員會招投標管理處